四川西充县一派出所民警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6年,他被指与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结“干亲”“儿女亲家”,并充当“保护伞”。
宣判现场。 蓬安法院供图
8月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四川省蓬安县法院获悉,7月31日上午,蓬安县法院对一起涉黑“保护伞”案进行一审宣判,西充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民警贾某某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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