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间,《证券日报》记者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管”)获悉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陕西国开旅游产业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