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10月22日,天津一中院公开宣判天津市统计局原局长武军定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武军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武军定在担任天津市统计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8.2745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31.007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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