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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10:12:52
从穿上警服那天起,警察就被赋予了重于泰山的重任和使命,他们忠诚履职,维护社会安定,赴汤蹈火,心系黎民安危。
但在执法过程中,公安民警被谩骂、围攻、恶意投诉,甚至遭到暴力袭警的事件仍有发生。对此,暴力袭警零容忍。案情回顾
苏某某妨害公务案。12月11日23时许,航宇路派出所辅警在警保联勤巡逻中,接指令处理一醉酒男子闹事警情,遭醉酒男子苏某某辱骂、袭击致面部受伤、牙齿松动。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并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康某某袭警案。12月13日凌晨2时许,上郡路派出所民警在出警过程中被醉酒男子康某某言语辱骂,民警依法传唤康某某时,康某某暴力袭击致民警面部、手部受伤。犯罪嫌疑人康某某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现已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暖心慰问鼓士气
12月25日,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王振权、副支队长薛近平,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朱晓红、政工监督室副主任崔亚梅分别代表市局、分局维权办,到航宇路派出所、上郡路派出所看望慰问处警受伤民辅警。
慰问人员向受伤民辅警转达了市局、分局领导的关心和慰问,送上了慰问金,详细询问了他们身体康复情况,对他们履职尽责、勇于作为的优良作风予以了充实肯定,并希望全体民辅警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注意自身宁静,继续积极履职作为。
通过慰问活动的撑腰鼓劲、鼓舞激励,基层民辅警充实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进一步坚定了依法履职的信心。他们纷纷表现,今后将会把上级的关心化为规范执法的动力,加强训练,不停提高警务实战能力,为平安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民警提醒
人民警察的执法行为代表国家意志和法律尊严,执法权威不容侵犯,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对于以任何方式阻碍、妨害民警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榆阳公安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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