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刘思伟实习生吴一辰编辑杨海晓与春民打交道
8月15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以下简称“湘雅三医院”)医生向肝移植患者家属收取“肝源费”,引发网友热议。 当事人蒋先生告诉新京报,2018年8月13日晚,家人接到湘雅三医院医生的电话,称需要肝移植的父亲已经匹配到了合适的肝移植患者。肝源,但是他要为肝源付出十万块钱。 费用。 交完费用后,2018年8月15日,江父在湘雅三医院器官移植科完成了肝移植手术。 手术后第4天,姜的父亲在出院的救护车上去世了。
姜先生说,手术前,主治医生提出,除了支付肝移植手术的常规医疗费用外,还应给予捐献者家属10万元“肝源费”,用于器官保存、运输及家属协助。 。
#官方回应肝移植前需缴纳肝源费#微博热议
姜先生告诉记者,考虑到父亲病情危重,他给王主治医师和赵副主任医师支付了10万元现金,但对方没有提供收据。 事后,蒋先生怀疑医院收取费用涉嫌违规。 他试图向主治医生询问这10万元费用的去向,并索要收据,但遭到拒绝。 2021年1月,姜先生与湘雅三医院达成和解,对方向姜先生支付赔偿金9.8万元。
在姜先生提供的一份与医院的沟通录音中,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捐献器官的病人都是有老有少的,这笔钱是用来帮助他们的,手术前我会告诉你很明显,成本必须了解,不了解就无法进行操作。” 姜先生要求医院为这10万元“开具纸条”,对方回复:“红会(红十字会)会拿这张纸条将费用交给捐献者家属……”这就是解脱。”
记者致电湘雅三医院党委办公室、纪委核实此事,但无人接听。
新京报记者发现,根据2021年6月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印发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及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移植医院收费标准为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费用及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提供器官的器官获取机构(OPO所在省份实行的获取捐献器官的收费标准不得提高)公立医院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取费用后向患者开具医疗账单。
湖南省卫健委医管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湖南省人体器官采购成本标准》,成人肝脏每个肝脏25万元,将用于丧葬费用,捐赠者家庭成员的劳动力成本、失业和交通费用。 “但必须提供相应的收费证明,由OPO办公室和配备证明的相关人员收取。” 该工作人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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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反腐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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