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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书记”枉法之痛(醴陵市委书记蒋永清)博士书记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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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 12:00:20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本社记者 张晓娜

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原醴陵市委书记蒋永清,却在工作中被认为是最不讲“法”的一个人。执迷于权钱交易终令这个“学习型”官员从仕途一步迈向“囚徒”。

两年前的3月29日,陪同着湖南省纪委的一纸公告,“博士”市委书记蒋永清的仕途戛然而止。

落马、移送司法机关处置惩罚,蒋永清的人生和其他落马官员并无多大分别。在失去自由的日子里,除了等候法律的最终判决,他的一切都已灰尘落定。

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70.634万元,伙同他人贪污公款共计37万元,这是一审法院对蒋永清受贿数额和贪污公款的最终认定。

2015年9月9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醴陵市原市委书记蒋永清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产业310万元,追缴涉案赃款994万元。一审宣判后,蒋永清表现不平,依法提起上诉。

台上台下双面人生

湖南省永州市是蒋永清的出生地。在此,他当过国企科长,之后的十五年间一路升迁,直至2011年12月,43岁的蒋永清就任醴陵市委书记。然而仅仅在位两年后,即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一路走来,蒋永清留给人们最多印象的是喜好学习。

那时,蒋永清头顶上的光环很多。他是株洲地区唯一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经济学教授职称的县(市)长,因为喜好学习,曾被株洲市委评为“学习型领导干部优秀个人”。

媒体报道称蒋永清“不但全盘掌握了醴陵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是对财务税收、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有了较为翔实的了解”。

但现在人们很难将法学博士、经济学教授、学习型官员与这个贪污千万的落马市委书记联系在一起。

蒋永清在工作生活中也给人留下了清廉的印象。除了“力当清白官,志做清白人”这样的言语表达,公开资料还记录,他每次到基层单元或企业调研视察工作,坚持只在单元食堂就餐,而且禁绝摆水果、禁绝上烟酒。

不外,这只是台上的蒋永清,而台下蒋永清的体现却与台上截然差别

蒋永清腐败案案发后,他的多名同事称其在台上要求下属单元要依法行政,在台下他却视法律如儿戏。

不但如此,作为株洲市唯一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市长,在一些人眼里早已成为不守法的典型,有官员评价他:“虽然他是法学博士,但在工作中却是最不讲‘法’的一个人,喜欢乱来。”

其时坊间有传言说,蒋永清早在担当株洲县县恒久间,就曾因不按法律步伐指挥征地拆迁,因村民阻拦,蒋永清调集警力用两副手铐将该村民铐在电杆下暴晒数小时,此事在当地引起震动。

枉法的结果令这位“学习型”官员逐渐成为各种举报信中的主角。自2012年下半年,署名为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周旺炎的实名举报信,已在网上流传,举报所指正是蒋永清。

今后亦有知情醴陵官员透露,周旺炎举报事件不外赶巧了时间点,称纪检部分已经秘密调查蒋永清两年,这意味着,蒋永清早在株洲县当县长之时就已经被人举报,并引起了纪检部分的注意和重视。

权钱交易为己谋利

“为官不学半个盗,读破万卷品自高。”这个常挂在蒋永清嘴边的话,在其落马后竟成为一个最大的讽刺。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蒋永清在担当株洲市委党校校长、株洲县县长、醴陵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人事录用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

而蒋永清收受的贿赂品种之多,更是让人咋舌。人民币、生肖牛玉质摆件、银行卡、宝格丽铂金项链、巴宝莉男式风衣、欧米茄男式手表、金条、美元无所不有,而面对这些贿赂,蒋永清几乎照单全收。

检方指控蒋永清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225.034万元,伙同他人贪污公款共计37万元。最终收受他人贿赂的数额970.634万元,以及伙同他人贪污公款37万元,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

法院判决书显示,蒋永清的主要贿赂款来自与一些开发商的权钱交易。蒋永清通过打招呼,换来了开发商金钱的“回报”,从而收受巨额贿赂款。

值得一提的是,将枉法视为儿戏的法学博士蒋永清在许多会议上都会大谈特谈“依法行政”,在任株洲县县恒久间,就在其指挥强拆民房事件3个月后,蒋永清在全县贯彻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向与会人员发出警示:“近几年来,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执法趋利、以罚代法、行为不规范、乱作为、不作为、缓作为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过程重实体、轻步伐的问题依然存在……”

然而在工作中,蒋永清早已将法律抛之脑后,他已经蜕变为一个彻头彻尾的不守法的官员。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秘密调查,蒋永清似乎并不太知情。就在其被“双规”前夕,蒋永清还率5人考察团赶赴欧洲,进行了为其10天的考察。

2013年3月,湖南省纪检部分决定对蒋永清接纳步伐,当天,蒋永清没有丝毫预感,还在办公室办公。

人情困绕下的官员

宋明是醴陵市原市委书记蒋永清系列案中的重大行贿犯罪嫌疑人。2009年,宋明为获取某防洪堤工程的承包权,通过同案人胡某向醴陵原市委书记蒋永清跨省巨额行贿,2013年初蒋永清案发,宋明闻讯逃跑。

2013年7月8日,由衡阳南岳区检察院负责侦查的宋明巨额行贿案基本侦查终结。6月17日,宋明在珠海被抓捕归案,并宁静押解回南岳。蒋永清案至此揭开冰山一角。

不能不说的是,就在蒋永清担当市委书记后,其大学期间的一些同学多“亲而附之”,蒋永清案发后,这些同学也被带走协助调查。

而蒋永清落马后的2015年1月21日,蒋永清的司机因利用“为领导开车”的特殊身份和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钱财,最终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该案甚至成为醴陵市领导干部“身边人”利用影响力受贿成职务犯罪新类型的典型案件。

以“清廉”示人,最终因腐败而落马。18年的刑期,现在除了不平外,不知狱中的蒋永清还会作何感想。或许他会心生悔意,但为时已晚。

揭开蒋永清的腐败痕迹,人们不难发现,蒋永清身边无时无刻不处于人情困绕圈中。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处在人情困绕中的这些基层官员,该如何从亲朋好友人情中“突围”,值得思考,值得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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