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政府在线”网站9月18日消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14日发布《关于流通环节肉类合格证相关说明的通知》称,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部门获得了一些肉类证书。 食品经营企业反映,由于肉制品流通流通不畅,部分消费者拒绝接受没有点对点(屠宰场到目的地)检疫证明的肉制品。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为落实国家“调猪”改“调肉”的政策要求,促进肉类产销衔接,保障深圳市肉类供应,流通链接如下:
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工作的通知》(农办目[2022]31号),不再出具检疫证明畜禽产品到达目的地后多次配送。 。 经销肉类产品,出库时需持有企业出具的经销证明及《动物检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和《肉类质量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屠宰场(工厂)。 可流通。
2、部分肉类批发(经营)企业(如光明深圳市肉类智能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海吉星农产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利用信息技术,将肉类配送凭证与屠宰结合起来链接。 《动物检疫证书》和《肉类质量检验证书》相关,实现肉类流通全链条的可追溯。 其肉凭企业经销证即可在市场流通。 对此类企业的肉类销售和流通应当给予认可和支持。
此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于2022年11月下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工作的通知》,表示为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工作,便利畜禽产品流通,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实施后,规定了屠宰检疫和签发动物检疫证书(以下简称动物检疫证书)的有关事项。 “证书”)通知如下:
一、畜禽产品到达目的地后发放的,不再重复出具证明。
2、对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屠体以及直接从屠宰场生产的生皮、原毛、羽绒、内脏、血液、蹄、头、角等畜禽产品颁发证书。
三、已实施畜禽产品发证无纸化并已实现电子证书互通互认的地区,已取得动物检疫证书的畜禽产品继续在屠宰企业内部分割加工的,不再重复出具证书,并附上证书。 动物检疫证明电子许可证附复印件。
4.尚未实现畜禽产品证书无纸化发放并实现电子证书互通互认的地区,继续对屠宰企业内屠宰加工的畜禽产品进行证书发放。暂且。
五、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加快畜牧业信息化进程在我们部的指导下进行检疫。 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发证无纸化,推动全国电子动物检疫证书互通互认。
6、应当检疫认证的畜禽屠体,包括畜禽屠宰放血后去除毛、内脏、头、尾、四肢(以下腕关节)的身体部位,以及包括畜禽身体部位的一半和四分之一。 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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