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11日电 11日收盘后,永跃科技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通报,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永跃科技表示,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新经纬注意到,永跃科技9月18日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永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永跃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2023年8月27日,永跃科技全资子公司盐城永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永跃”)与平舆县昌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有限公司,同意向其出售5000架台湾无人机,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 同日,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分别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生效的条件。 上述《补充协议》中,永跃科技既没有在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时披露,也没有在28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披露。 2023 年 9 月 5 日。
永跃科技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董事长陈翔未勤勉尽责。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对永跃科技、陈翔出具警告信,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永跃科技公告称,鉴于拟对上述交易内容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多次协商同意于2013年9月14日签署《合同终止协议》。 自《合同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上述《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合作终止。
官网信息显示,永跃科技自2011年成立以来,专注于以不饱和聚酯树脂为基础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已开发出数十种不同规格型号的不饱和聚酯树脂,产品广泛应用于人造石、工艺品、玻纤复合材料、涂料等领域。
年报显示,永跃科技于2022年初成立盐城永跃,开展无人机、无人技术等技术的研发和生产。 2022年,智能无人机产品实现营收5.49万元。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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