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专业精神,探索团队机制
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审判机构建设,纳入与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权益和预防犯罪。 案件受理范围。 颁布《未成年人专业审判工作实施条例》,系统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标准体系,精心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关心未成年人事业的法官,组建专业审判队伍,处理涉及的未成年人。 对案件实行专项管理和审判,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审判机构的专业化程度和队伍的专业化程度。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全面完成“少年法庭”挂牌工作,组建了专业的少年审判队伍。
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创新审判机制
围绕主责主业,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专业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规定》,创新“九查九不通工作办法”,重点一案查询、典型案件围绕案件、解救救助等九个重点开展全方位调查工作,切实提升专业审判能力。 围绕法律适用问题,会同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就“‘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确保法律到位,打击到位,判断标准统一。 以调查研究为重点,全面梳理四年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突出问题,出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调查分析》,推动同类案件专项治理。
坚持治理优先,构建联动机制
秉承“救孩子就是救家庭,救家庭就是造福社会”的理念,努力探索司法服务向判后延伸,强化源头预防,制定实施校园欺凌、网络安全教育、性保护。 出台10条司法建议,推动校园整治、社会保障、行业治理一体化推进。 加强机制创新,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团委、市妇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学校、家庭等共同谋划校园安全推进工作,成立15个校园安全推进办公室和家庭教育指导站 4家企业出台未成年人保护事前协商实施办法,实行犯罪分级处置制度,提前干预,个别纠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集聚社会力量和政法资源,形成“政治、法律、社会一站式”青少年保护体系。
坚持教学为本,强化宣教机制
注重品牌建设,以中院“子润青春,法佑青春”为主品牌,开展“青春卫士·新法护苗”、“栀子香法卫”等项目,打造品牌矩阵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主导作用,全面完成少年法庭挂牌工作,会同社区街道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对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等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全面落实引导指导。 夯实宣传矩阵,推动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宣传教育形式常态化,充分发挥法治副院长作用,充分发挥法治作用抓住5月4日青年节、6月1日儿童节、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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