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天山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州浩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40,718,35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1%)转让给中电投新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及/或其A关联方(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农创”),将公司28,492,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0%)的投票权委托给中国电子农创。 每股转让价格为5.26元,标的股份转让总对价为2.14亿元。 若本次转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电农创。 此外,由于中国电子农创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将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提到,在目标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联席管理行发出转让指令,指示其将共同管理账户中的余额转入共同管理账户。 股权转让价款的30%支付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标的公司未能取消退市风险警示的,转让方应当在上述情况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将共同管理账户中的股权转让价款返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若双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签署交易协议(或补充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出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寓发出指令)银行、签署贷款文件等)并将共管账户内的资金全部退还给受让方/支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解除共管账户的共管。
此外,《经济参考报》记者还注意到,*ST天山“收购大象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广告’)属于合同诈骗案”相关实施工作也已迎来新进展。 近日,*ST天山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新23号第180号《执行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芜湖华融宇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陈德宏等30名被执行人合计持有*ST天山股份约1.16亿股,取消,管制就会解除。 上述股份的冻结措施。
2017年9月,*ST天山(时称“天山生物”)宣布以23.73亿元收购大象广告96.21%股权。 本次交易通过向陈德宏等36名大象广告原股东发行新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 仅仅一年后,天山生物指控大象广告及其法定代表人陈德宏等人参与重组交易过程,包括虚增银行存款、虚增运营成本、捏造应收账款、隐瞒担保和负债等,进行诈骗。他们。 该公司与大象广告合并,导致公司在并购中遭受巨大损失。 随后,双方陷入了漫长的诉讼之中。
今年4月,负责该案二审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刑事裁定书》(2021)新刑第143号。裁定书显示,维持原判,即大象广告、陈德宏、陈万科犯合同诈骗罪。 ,收回陈德宏名下的天山生物股票,以及大象广告35名股东通过与天山生物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获得的天山生物股票,并返还给天山生物。
近期*ST天山的市场表现也同样抢眼。 10月10日复牌后的四个交易日内,*ST天山涨幅超过90%,截至10月13日收盘价为10.96元/股。
对于股价变动,*ST天山表示,关于拟发生的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受让方仍需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是否符合签署股权交易协议(或补充协议)的前提条件)框架协议约定能否实现,且实现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完成以及何时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督促相关方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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