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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男友酒后性关系后,发现女友姐姐也睡身旁,淫乱行为咋评价?(色一情一乱一交一二三区)发现姐姐有男朋友怎么办,

编辑:shixunjie      来源:shixunjie     

2023-08-28 22:59:12 

 

案例:

男子余欢水与女友唐韵相约聚餐,女友还喊上了姐姐,三人一起把酒言欢,一直喝到半夜,都喝得醉醺醺。酒后相互搀扶着的去宾馆开房休息,到房间后也不知谁脱了谁的衣服,3人就这样赤裸着躺在一起,迷迷糊糊中还发生了性关系。但没过多久,就听到急促的敲门声,遇到警察查房。看着全部赤裸着下身的3人,警察以聚众淫乱带走调查。原来,警察查房有因,宾馆老板看到一男带二女相互搀扶进了同一房间,担心出啥事,”细心“的老板就报了警。

酒醒后的3人对自己荒唐性行为没有辩解,但余欢水3人一起淫乱的行为是否涉嫌聚众淫乱?

以上案例系真实案件改编而来,对所列人员姓名进行了化名处置惩罚,尽量保存了原案的事实。我们假定本案的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据以定案的证据也确实充实。此案并不复杂,下面笔者结合法律规定及原理对此案进行解析,不到之处请各位指正。

余欢水与女友姐妹一起淫乱行为不构成聚众淫乱罪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到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在实践中,人们经常感到淫乱犯罪侵犯公共秩序欠好理解,就像“南京聚众淫乱案”很多时候都是发生在家里,并不是光天化日之下大搞淫乱,通常都是秘密进行的,而且是互相自愿的,因此欠好说就破坏了公共秩序。但即便淫乱行为是秘密的,聚众淫乱者自己仍可以是一种蔑视社会、伤风败俗心态,而且随时预料到自己淫乱行为可能会被社会所知,侵犯了公众对性的感情。

“淫乱”仅限于身体淫乱活动。主要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但除此之外,还应包罗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淫、鸡奸等行为,从理论上该罪的众人并不一定以同时含有男女二性为须要。如果聚众观看淫秽物品、聚众网上裸聊等不建立聚众淫乱罪。

“聚众”要求是三人以上。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刑法中“聚众”应当将聚集者本人也计算在内。如果仅有两人,不能构本钱罪。

从以上构成来看,余欢水3人一起淫乱行为看似构成了聚众淫乱罪,但构本钱罪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也就是通过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来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到达某种精神上的满足。3人酒后一起发生性关系,很难界定3人具有犯罪的故意。

别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并非到场集体淫乱的人员都会构成犯罪,只有“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到场的”人员才构成本罪,具体到本案也很难界定3人谁是组织者或者筹谋者,因此不构成聚众淫乱罪。

余欢水与女友姐妹一起淫乱行为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演出的; (三)到场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到场聚众淫乱活动处以治安拘留罚款,具体到本案余欢水与女友姐妹虽属淫乱,只因”细心“宾馆老板举报事发,但属酒后自愿行为,并无犯罪故意和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可处罚性。

编后语: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酒后乱性行为,此事因”细心“老板袒露出来。余欢水在有女朋友的情况下,酒后乱性与女友姐姐也发生了性关系,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虽不属于法律调整范畴,但仍要受到道德的谴责。

固然,余欢水左拥右抱酒后乱性还有可能是属于借酒故意,本着“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这样分析也并无不当

对此,各人对余欢水行为如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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