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严禁任意扩大范围。 学校课外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期间、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衔接。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督导及自习、午休督导、晚自习等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严禁强迫学生参加。 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时,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和学生需求,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并让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和选择独立课程。
《通知》指出,严禁增加学生学业负担。 要因地制宜、学校条件,成立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提供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和学习扩展。 指导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备考、讲授新课程、集体补课。
《通知》强调,严禁以课外服务为名乱收费。 不得以课外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扩大收费范围。 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行收费或者捆绑收费。 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早课托管及自习、午休托管、晚自习等不得纳入课后服务。学校服务费。 地方政府和学校要按照当地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外服务相关费用。 学校要严格执行费用公开制度,公开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通知》指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入校园的选择和审核机制,形成机构清单、服务项目和介绍费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外服务。
《通知》明确,各地要对本地区课后服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服务收费和收费项目。 包括课外服务费在内的服务收费清单和收费项目,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实施。 要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收费或代理收费等方式,确保资金筹措到位。
下面看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1、“双减”以来,课后服务效果如何?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为何发布《通知》?
答:“双减”政策实施两年来,课余服务取得积极进展,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一是丰富课外服务内容,指导“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充分挖掘学校潜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利用科普、文化旅游、体育等校外资源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增强课后服务的有效性和吸引力。 二是充实课后服务队伍,坚持学校教师主要负责课后服务。 同时,各地学校还引进了28万多名科技人才、文艺工作者、体育教练、退休教师等专业人才参与课外服务。 。 三是强化课后服务保障。 国家提高学校生均公共经费基准指标。 小学和初中分别增加70元和90元。 明确用于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督促全国各学校、各省份出台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措施,各县区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四是推进数字赋能,建设国家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组织开展课后服务数字化管理试点。 首批31个省份、594个县(区)的23206所学校参与了优化学校管理流程试点。 家校沟通渠道畅通。 目前,学校在做好作业答疑和指导工作的同时,普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明显提高。
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一些违规现象。 一些地方和学校随意扩大课外服务范围,以课外服务名义乱收费,加重了家庭教育负担; 一些学校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在课后服务活动中组织备考、教授新课程、集体补课等,增加了学生的学业负担。 实施“双减”政策的目的是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多的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课后服务的推出,是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多可选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等活动。 也是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家长急、难、急问题的重要民生工程。 上述不规范行为违背了“双减”政策和开展课后服务的初衷,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
2.什么时间属于课后服务范围?
答: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课外服务的相关通知要求,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期间和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一致。 从时间范围来看,早托自习、午休托管、晚自习等服务是学校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而提供的服务,不应纳入课后范围。服务。
3、课后服务应开展哪些活动?
答:《通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课余服务要提供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作为课程教学的有益补充,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同时,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引导学生在校期间认真完成作业,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辅导和指导,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补习。准备考试、教授新课程或小组补课。
四、《通知》规范课后服务收费的要求和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通知》明确要求不得以课外服务名义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扩大收费范围。 范围内,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 早课托管及自习、午休托管、晚自习等不得计入课后服务费。 学校要严格执行费用公开制度,公开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第三方机构可以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吗?
答: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和相关规定,学校课余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和特长的需要。 如需引入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学科课后服务,严格规范管理。 各地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选拔审核机制,形成机构清单、服务项目和介绍费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介绍费标准必须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并且必须明显低于在校外提供类似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 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外服务。
六、如何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答:一是及时调整完善政策。 根据本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本地区课后服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要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理收费项目。 包括课外服务费在内的服务收费和代理收费项目清单,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实施。 二是完善监督举报平台。 各地要积极设立课后服务监督举报热线或信箱,及时检查处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决纠正违法行为。 教育部等部门也将及时核实处理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 三是做好向社会和家长的解释工作。 各地要及时调整完善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措施。 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要通过致家长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学期课后服务要求,实行平稳过渡。
7、接下来,如何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答:在规范课后服务工作的同时,要锚定“双减”目标,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体系,强化课后服务的教育功能,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一是丰富课外服务内容,指导各地学校加强课后服务活动课程资源开发,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文体、美术、劳动、读书等活动。 、兴趣小组和社区活动。 二是充分利用校外资源,按照相关规定有序引进有条件、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参与课外服务,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等的作用。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提供课后服务。 三是加快数字赋能,全面推进优质课外服务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有序扩大数字化管理试点应用,提高课后服务管理效率。 四是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地方完善课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规范收费行为,保障课外服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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