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北京9月14日电(记者范思祥)记者从国家国务总局获悉,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巩固改革成果公务用车制度方面,国家总局近日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遵循总量控制、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规范高效的原则。 公务出行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强调要落实勤俭办各项事业的要求。 车辆管理全流程、各环节节约高效,满足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的需求。
《办法》坚持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突出严格规范管理要求,对公务用车管控、装备标准、装备更新程序、使用处置管理、监督检查等全流程作出规定。 ,强调要加强越野车。 、租赁车辆等特殊事项管理,明确变相超配车辆等12项“不得”管理要求。
《办法》围绕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业务需求,对事业单位优先配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作出了详细规定,强化了存量资产盘活利用、标识化、信息化等管理要求,要求突出行业特色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办法。
记者了解到,《办法》印发后,中央国家机关层面已基本形成以《党政机关用车管理办法》为指导、《党政机关用车管理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直属机关垂直管理机构代表(试行)》和《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是配套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在制度建设方面,实现了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的正式使用。 车辆管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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