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本市社会保险费由缴费人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部门缴纳,由上述两个部门确定应缴金额后推送至税务部门办理缴费。收藏。 也就是说,纳税人需要分别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并向税务部门缴纳,造成“多方向跑”、“来回跑”的麻烦。 这项新政策实施后,申报和缴费两项社会保险事项由税务部门统一办理,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减少了服务成本。 实行自我申报后,缴费人还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确认已支付工资、缴费明细等信息,进一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公告显示,自我声明的具体范围包括两类。 一是由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和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各项费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等; 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职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职工以及在用人单位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中,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0日至25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关于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于每月8日至25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选择采用自缴或批量抵扣缴费的方式。
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移动、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申报缴费渠道。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缴费管理客户端、北京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办税窗口、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办理申报、缴费等服务,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后,可通过北京电子税务局、“京通”小程序、社保大厅办税窗口、办税服务厅、以及北京税务服务号码。 ,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支付。 环节更少,渠道更多,付款人办理申报缴费业务将更加便捷高效。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税务部门需要升级相关信息系统,2023年12月27日0点至1月8点暂停全市社保费查询、凭证及相关凭证打印服务2024年1月1日.. 2023年12月25日20:00至2024年1月1日8:0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办理线上线下社保登记相关服务,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线上线下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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