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条例》的出台是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 方星海表示,目前,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管理规模已突破20万亿元大关,位居全球前列,一些领先机构脱颖而出,专业能力日益提升,各类“伪私募”和“乱私募”得到有效清理,行业生态逐步净化并持续改善。 当前,行业正处于由“量增长”向“质提升”的重要转型期。 《私募股权条例》作为私募基金行业最高级别的专项立法,夯实了行业的制度基础,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 在《私募条例》的护航下,私募股权行业必将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方星海表示,要准确理解《私募股权条例》的制度内容。 根据激发行业活力、聚集市场动能、强化内部约束、促进健康发展的要求,《民间投资条例》在市场准入、企业参展要求、登记备案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资金筹集、投资运作、监督管理、责任分配。 系列制度安排主要呈现七大亮点:一是通过行政法规确认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地位和功能作用; 二是明确登记备案制度是对私募基金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 四是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 五是营造良好的发展营商环境。 六是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 七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方星海表示,充分发挥《私募股权投资条例》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市场主体严格遵守法律、监管机构依法监管的良好局面。执法。
一是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是及时开展规章制度全面清理重建。 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系统梳理私募基金规章制度,统筹运用“修、废、解释、编”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规章制度。加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拓展私募基金募资渠道,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以《私募股权条例》实施为抓手,与各方共同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突破“募资、投资、管理、退出”各环节痛点,进一步强化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能力。 丰富资金来源,逐步扩大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引入; 推动完善税收政策,形成符合行业特点的税收中性制度和激励机制。 加强数据治理,推进信息披露、电子合同、股权登记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投资者教育,培育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 拓宽退出渠道,促进“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 四是加强行政监督和自律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相关规定,推动监管理念、方法和手段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分类监管和持续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督促行业组织和从业人员按标准及时整改。 ,自觉守法,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投资信心。 基金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服务、桥梁、创新”功能,继续深化登记备案改革,着力提高自律管理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优化行业服务水平。
搜虎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