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积极稳妥实施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解决群众迫切需要的城中村改造,以及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较多的问题,成熟一项一项推进,一项一项落实,真正把好事做好、办实事。 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制定改造规划方案,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协调处理各方利益,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起来。 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多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经营。
根据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市规模标准以城市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级。 其中,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人口超过500万但低于1000万的城市是特大城市。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潘和林告诉澎湃新闻,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可以改变城市面貌,通过提高容积率增加住房供应,减少火灾等安全隐患。 对城市建设有好处,对房地产市场来说,也可以增加城市租赁住房的供应。 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基础设施投资也可以拉动和扩大内需。
“在特大城市,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普遍较差,通过改造,可以增加居民的购房需求,同时可以扩大房地产投资和下游产业的复苏,为特大城市的增长提供动力,进一步带动周边城市群的经济发展。”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金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钟慧勇告诉澎湃新闻。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和薄弱环节建设。
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也强调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 受访专家均认为,民间资本的优势之一是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提高城中村改造工程的效率,可以更合理地配置大城市城中村的土地资源。
“房地产行业已经是一个非常市场化、非常成熟的行业,民间资本在城中村改造方面有着非常成熟的经验。” 钟惠勇表示,此外,民间资本的加入可以缓解政府部门的资金压力,更好地完成城中村改造。
不过,潘和林进一步指出,在民间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发挥好协调作用,“政府要协调业主和民间资本主导城中村改造”。
当前,民间投资低迷。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民间投资下降0.2%。
潘和林认为,城中村改造项目给民间资本带来了投资机会,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民间投资。
钟惠勇认为,房地产业仍然是中国经济的重要产业。 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增强民间投资信心,特别是通过房地产投资增加拉动上下游产业增长,降低房地产行业风险,进而带动经济整体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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