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网络谣言传播的原因以及网民如何识别和防范。
山东省公安厅网络安全总队副总队长王爱华表示,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近年来一些社会热点事件往往伴随着大量网络谣言。 一些舆论事件甚至是由网络谣言引发的。 不仅影响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一些自媒体为了吸引网友关注,刻意制造热点、引爆舆论,从而达到吸引粉丝、增加广告收入、赚取平台补贴、甚至直播带货的目的;
二是一些“网暴”团伙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制造热点”、“引爆热点”、“带头”,或者炒作敏感案件,分流流量牟利,实施敲诈勒索;
三是一些网站平台未全面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导致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言论广泛传播。
在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因素下,部分网民容易被谣言信息带偏,形成误导性信息的“虹吸现象”,客观上促进了谣言的传播。
面对网络谣言,建议网友坚持“三不”,即“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加强自我防护。 具体来说,一是要提高对网络信息的识别和辨别能力,不相信、不传播网络谣言。 大家可以关注一些辟谣平台。 “山东网警巡警执法”账号也会发布一些辟谣信息; 要坚持理性分析和客观判断,不转发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避免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二把手”; 三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王爱华介绍,当公民发现自己的个人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非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现网络谣言中存在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对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法律宣传,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散布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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