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现金分红和股票回购是畅通资本市场投融资良性循环、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途径。 它们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据悉,上交所此次发布分红及回购新规,旨在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合理分配股利,增强回购股份的积极性和便利性,进一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改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修改股息规则:引导企业更好回报投资者
具体来说,上交所对股息相关规则的修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增加现金分红的导向将进一步强化。 引导不分红或分红少的企业增加分红。 进一步强化特定情况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引导公司提高分红比例,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鼓励企业在利润分配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率,稳定投资者的分红预期。
另一方面,敦促公司合理确定股利分配方案。 加强对经营风险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经营现金流较差的企业的限制,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修改回购规则:提高便利性、完善约束机制
上交所此次回购规则的修订主要集中在提高股份回购的便利性、完善回购约束机制等方面。
一方面,降低回购门槛,提高股份回购的便利性。 具体包括放宽“保护性回购”条件,将触发条件之一“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达到30%”调整为“累计跌幅达到20%”,降低触发阈值。 增加“保护性回购”条件,将“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的50%”设定为触发条件之一,增加回购便利性。 取消回购窗口期禁令,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业绩预告、业绩报告的回购窗口期。 未来将加强对回购交易的监控,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适度放宽上市公司回购基本条件,将其中一项条件“上市一年”调整为“上市六个月”,满足新上市公司的回购需求。 优化回购交易申报的禁止性规定。 根据收盘集合竞价规则,原收盘前半小时不得申报回购交易的限制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期间不得申报。 取消回购股份数量涨跌停板,包括“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日前5个交易日成交量总和的25%”等相关要求。首次回购股份。” 。
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回购约束机制。 鼓励上市公司形成实施回购的制度安排,在公司章程或其他治理文件中增加“鼓励上市公司完善股份回购机制,明确股份回购的触发条件、回购的具体安排”的规定程序”。 需要满足保护性回购条件时,董事会应当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及其他因素,并充分听取股东对公司是否存在回购股份的意见和要求。应实施股份回购。
上交所公司继续加大分红力度和回购力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历来高度重视上市公司股利回购工作,并在证监会领导下不断完善相关规则,引导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实施现金分红。
据统计,近年来,上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逐年增加,从2017年的8958亿元增至2022年的1.72万亿元,5年近翻倍; 整体现金分红率保持在30%以上,且逐年提高。 2022年已达到40%,投资者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关注近三年数据,上海上市公司派息规模逐年增加。 2022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72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59%,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6%。 与此同时,上海上市公司派息的频率也在增加。 从半年报和三季报中派发中期股息、推出特别股息的公司数量来看,2019年只有49家公司,但今年已经达到102家,增加了一倍多。 上海企业连续三年分红超过30%的企业有764家,连续三年分红超过50%的企业有117家,连续三年支付现金超过10亿元的企业有107家。 其中,六大银行、中石油、中石化、长江电力、贵州茅台、中国平安等17家企业连续三年派息超百亿元。
分红率方面,按照12月15日收盘价和近一年累计分红金额计算,上海上市公司近一年分红率超过3%的公司有297家,分红的公司有124家率超过5%。 2019年增长超过40%。 其中,中远海控、中国神华、兖矿能源、陕煤等12家公司股息率超过10%。
从可持续性角度看,海螺水泥、大秦铁路、工商银行等47家公司的股息率连续三年保持在5%以上。
回购方面,今年以来,上交所企业回购热情高涨,新增回购计划309项,计划回购限额近800亿元,较去年分别增长25%和37%。去年。 其中,市值超过1000亿元的企业有15家。 的公司披露回购计划。 从实践角度看,回购对于增加每股价值、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接下来,上交所表示,将在证监会指导下,切实落实现金分红和回购规则,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合理分配股利,加大回购力度,主动维持市场稳定,保持稳定。 回报投资者,营造投融资良性互动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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