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春兴精密12月15日晚间披露,公司于12月15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春兴精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杰晓被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春兴精密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杰晓自2018年7月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判断系孙杰晓个人事务,不会影响孙杰晓行使职权。捷效的股东权利及公司的正常运营。 业务经营不影响公司控制。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管理团队稳定。
从公开信息看,2018年1月9日,证监会向孙杰晓下发《调查通知书》,对其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立案调查。 2019年3月21日,春兴精密向孙杰晓先生披露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孙杰晓先生依法对非法持有股票进行处理,并处以罚款、有期徒刑十年禁止进入证券市场。 2019年10月28日,春兴精密披露,孙杰晓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取保候审。 2023年2月10日,孙杰晓收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 她因涉嫌内幕交易而被起诉。 现在判决终于出来了。
春兴精工问题较多,公司也于2023年8月11日收到监管函。据悉,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春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保理”) ,自2016年4月起一直与深圳市普创天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创天鑫”)合作开展保理业务,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杰晓经理承诺,若保理欠款到期无法偿还,将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保理欠款。 公司未及时披露孙杰晓就保理业务作出的承诺,也未在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承诺及进展情况,直至2022年4月才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累计向普创天鑫提供商业保理金额3.2亿元,已收回本金2.4亿元。 剩余的8000万元,由孙杰晓代表普创天心偿还,兑现了承诺。 。 孙杰晓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未勤勉尽责,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023年9月26日,春兴精密再次收到通报批评。 内容显示,2023年1月31日,春兴精密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0万元至40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23年4月20日,春兴精密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修正后的预测》,下调2022年预计净利润至亏损1.3亿元至1.7亿元。 2023年4月28日,春兴精密披露的《2022年年报》显示,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14320.56万元。 春兴精工业绩预告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损益性质发生变化。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 董事长袁晶、总经理吴永忠、财务总监董作田未尽职尽责,未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负有重要责任。 对此,深交所给予春兴精工董事长袁晶、总经理吴永忠、财务总监董佐田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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