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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时隔10年修订释放监管信号

编辑:搜虎网      来源:搜虎网      消费   担保   金融   业务   征求

2023-12-21 00:01:47 

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10章79条。 修改内容主要涉及优化准入政策、突出业务分级监管、强化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合作机构管理、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等。 。

《征求意见稿》修订释放了哪些监管信号?

主要投资者持股比例要求提高至不低于50%

《征求意见稿》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投资者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到不低于50%。 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收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对此,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主要考虑是:一是有利于夯实股东责任,增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的意愿。 其次,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因股权相对分散而导致公司治理失灵和失衡问题。

中国区块链与产业金融研究院院长刘洋向澎湃新闻表示,这里的修改可能是银行股东增持,或者是转让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原本持有的股份。 最终目的实际上是加强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推动消费金融公司对标银行,加强风险控制。

区分基本业务和特殊业务,取消非主营业务和非必要业务

《征求意见稿》强化业务分类监管。 一方面,区分基本业务和特殊业务。 将“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发行非资本债券”等七项业务纳入基础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业务”、“证券投资相关咨询服务”等四项业务纳入基础业务。 “消费金融”将纳入专项业务。 另一方面,非主营业务、非必要业务将被取消。 鉴于保险销售专业性较高,且涉及的相关投诉纠纷较多,消费金融公司基本不开展此类业务,因此取消了“代销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业务。

刘洋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应该收缩非核心业务,聚焦主业,这样才能在消费信贷市场下行的趋势中找到突破口。

刘洋指出,《征求意见稿》业务管理中的业务分类是为了明确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 其次,要强调的是,在业绩下滑的情况下,并不是通过不断降低信用风控门槛来扩大风险客户规模。 相反,我们应该明确红线,收缩业务,聚焦主业,确保经营质量的提升,强调消费金融行业的质量提升和数量合理增长。

时隔10年消金公司管理办法再修订:压实股东责任,限制盲目扩张_时隔10年消金公司管理办法再修订:压实股东责任,限制盲目扩张_

刘洋表示,《征求意见稿》中的业务收缩要求,对于非银行机构为主要发起股东和主要运营伙伴的消费金融公司影响较大,未来这些公司将面临更大的整顿力度。

消费金融公司担保增信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的50%

时隔10年消金公司管理办法再修订:压实股东责任,限制盲目扩张__时隔10年消金公司管理办法再修订:压实股东责任,限制盲目扩张

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并增加了一些新的监管指标。 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担保增信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贷款余额的50%,并未来给予一定的整改过渡期。 此外,要求消费金融公司杠杆率不低于4%,限制盲目扩张。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基于风险防控的需要,消费金融公司与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合作,作为贷款风险缓释的手段。 但长期以来,一些消费金融公司过于依赖这种模式。 他们放松了对借款人信用资质的实质性审查,独立风控能力不足,还面临担保公司无法赔偿的风险。 借款人除了支付贷款利息外,还需要缴纳担保费,间接推高了贷款综合利率。

刘洋表示,所谓担保业务实际上是消费金融面临的最大瓶颈。 消费金融公司不具备结算优势,不了解用户结算场景和数据。 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和各类担保公司纷纷转向担保增信。 发挥资金优势,为有消费场景的消费企业、有互联网平台背景的小贷公司等贷款机构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但消费金融公司、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增信的前提是逾期不良贷款比例必须在风险值以内,且担保收入能够覆盖风险。

刘洋指出,当前消费贷款不良率上升,意味着保障收益无法覆盖风险。 其次,担保费也增加了借款人的还款成本。 随着消费降级、消费观望成为不少年轻人新的消费特征,这种商业模式不再有吸引力。 此外,针对经济下行和扩大内需的情况,政府部门对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费补贴。 作为纯粹的市场机构,消费金融公司在担保费方面不具备价格优势。 因此,消费金融行业目前已进入清理风险的整顿转型期和重塑新生产力的高质量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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