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强调标本兼治。 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合作,持续完善资本市场打假打假制度机制,推动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问责体系,加大金融打击力度打击欺诈、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对不履行职责的中介机构,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强化全过程监管执法,严禁“无证驾驶”,严肃查处“违照行为”。
二是突出改革开放。 注册制改革绝不是放松管制,而是实现有效市场和有前途政府的更好结合。 事实证明,改革实施后监管更加严格,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透明度的提高。 这种进步来自于整个审查注册过程的公开和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来自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促使企业充分披露信息,夯实中介机构的“把关人”责任。 它来自于资本市场的基础。 制度全面加强,特别是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注册制基本结构,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深化和固化,动态评估和优化定价、减持、再融资等制度安排。 同时,大力推进投资端改革,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各项支持政策落地,加快培育国内“智慧基金”,促进产业做强机构,切实提升专业投资能力和市场领先能力,走自己的路。
三是突出能力提升。 大力推进监管转型,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和问责,切实提高履职水平。 加强量化高频交易跟踪研判,完善监管措施。 加强监管技术建设,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对市场资金杠杆水平和企业债务风险的全面监测,努力做到对各类违法行为和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曝光、早处置。
四是突出合力运用。 加强部际联动和中央地方协作,依法监管各类证券活动,严格私募基金等领域准入,严厉打击“假私募”,清理整顿打击黄金交易所和“假黄金交易所”,消除监管空白和盲点。 我们将加强与市场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交流,共同坚持专业、理性、协作、法治,维护良好的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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