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湖边水库东片区旧村整村改造项目(上湖、洪塘社)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厦湖府[2019]122号)规定的房屋签约期限至2019年10月20日止,最后搬迁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止。依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申请,经研究决定,签约期限不再延长,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止。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关于湖边水库东片区旧村整村改造项目(上湖、洪塘社)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厦湖府[2019]122号)。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4日
上一条: 厦门市环东海域医院封顶 预计2021年10月交付使用
下一条: 市政协召开会议 为排头兵建设竭智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