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沧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号通告的
补充通知
根据《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暂停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现场服务实施“不见面审批”的通告》(http://epaper.xmnn.cn/xmrb/20200202/09.pdf)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分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办事窗口暂停现场服务,实施“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大厅现场服务。自2020年2月3日起,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分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办事窗口暂停现场受理业务,实施“不见面审批”。
二、网上办渠道。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海沧分厅”(http://xmhc.zwfw.fujian.gov.cn/?noNotice=false),可按个人办事、法人办事、部门服务等分类查找所需要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了解办理流程,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办理。
三、掌上办渠道。可通过手机登录“闽政通”APP、“i厦门”APP、各部门办事APP,或通过“i厦门”微信小程序、各部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渠道进行手机办理。
四、自助办渠道。可持二代身份证,在布设自助机的社区便利店、邮政局、地铁站、BRT站、派出所、政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网点,就近选择“e政务”自助机或其他自助机进行自助办理。
五、邮寄办渠道。可根据事项办事指南的纸质材料提交方式和办理结果领取方式,选择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
六、咨询服务渠道。在办理过程中,如需要咨询、辅导、办理等有关服务,请拨打各审批服务部门窗口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本次暂停大厅窗口现场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窗口现场服务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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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今日海沧)
(原标题:关于海沧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号通告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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