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速报
2月9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1例。其中:
福州市1例(晋安区1例);
厦门市3例(思明区1例、集美区1例、翔安区1例);
莆田市4例(城厢区4例);
南平市2例(松溪县1例、建瓯市1例);
宁德市1例(古田县1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1例。
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24例。其中:
福州市7例(鼓楼区1例、仓山区3例、晋安区1例、连江县1例、永泰县1例);
厦门市5例(海沧区2例、湖里区1例、翔安区2例);
漳州市2例(东山县1例、华安县1例);
泉州市1例(晋江市1例);
三明市1例(大田县1例);
莆田市6例(城厢区2例、荔城区3例、仙游县1例);
南平市1例(浦城县1例);
宁德市1例(福鼎市1例)。
截至2月9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61例(危重型8例、重型13例,无死亡病例)。其中:
福州市63例(鼓楼区1例、仓山区7例、晋安区9例、长乐区8例、闽侯县3例、连江县8例、罗源县1例、闽清县6例、永泰县2例、福清市15例、宁德市古田县1例、湖北省武汉市2例);
厦门市28例(思明区11例、湖里区1例、集美区5例、翔安区1例、泉州市石狮市1例、湖北省武汉市9例);
漳州市16例(芗城区9例、龙文区1例、云霄县2例、诏安县2例、东山县1例、龙海市1例);
泉州市42例(鲤城区1例、丰泽区3例、洛江区1例、惠安县2例、安溪县2例、永春县2例、石狮市2例、晋江市17例、南安市12例);
三明市13例(三元区2例、宁化县1例、尤溪县1例、沙县5例、将乐县1例、永安市3例);
莆田市51例(城厢区29例、涵江区3例、荔城区6例、秀屿区6例、湄洲湾北岸3例、仙游县4例);
南平市18例(延平区4例、建阳区1例、顺昌县1例、光泽县1例、松溪县5例、政和县1例、武夷山市3例、建瓯市1例、湖北省孝感市1例);
龙岩市6例(永定区5例、武平县1例);
宁德市24例(蕉城区3例、霞浦县4例、古田县9例、周宁县6例、福安市1例、福鼎市1例)。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5例,目前住院病例226例。
现有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共81例。其中:
福州市21例(鼓楼区1例、台江区1例、仓山区4例、晋安区6例、长乐区2例、连江县2例、罗源县2例、闽清县1例、永泰县1例、宁德市福安市1例);
厦门市16例(思明区8例、海沧区2例、湖里区2例、集美区2例、翔安区2例);
漳州市6例(芗城区1例、云霄县1例、长泰县1例、东山县1例、华安县1例、龙海市1例);
泉州市3例(晋江市2例、南安市1例);
三明市1例(大田县1例);
莆田市27例(城厢区17例、涵江区3例、荔城区3例、秀屿区3例、仙游县1例);
南平市3例(建阳区1例、顺昌县1例、浦城县1例);
龙岩市2例(新罗区1例、长汀县1例);
宁德市2例(蕉城区1例、福鼎市1例)。
目前,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4772人,尚有318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截至2月8日24时,厦门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逗留过的小区或场所仍为16个:
思明区(10个)
1、莲坂新村
2、环岛路曾厝垵社
3、环岛路黄厝村
4、黄厝塔头
5、鼓浪屿内厝澳路
6、洪文石村北片区
7、金象嘉园二期
8、武夷嘉园
9、假日大厦
10、碧湖豪庭
湖里区(1个)
1、殿前街道殿前五组
集美区(4个)
1、龙湖春江郦城2期
2、杏林街道中海寰宇天下小区
3、聚镇10栋
4、侨英街道叶厝田乾里
翔安区(1个)
1、锦绣祥安小区一期8号楼
全面关停各类体育场所
2月6日,厦门市全面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2月7日起,厦门市体育局组成4个小组对全市6个区的场馆落实通知要求进行巡查和抽检,共抽查了29个体育场馆,全面落实关停要求。
全文公告如下:
厦门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场所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区文旅局(体育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为加强公共体育场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公共体育场所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各类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暂停聚集性赛事、活动,关停各类体育场所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体育场所和赛事主办主体单位要坚决落实厦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4号公告精神,暂停举办人员密集型的群众体育活动和赛事活动;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暂停组织各类聚集性健身活动,包括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业余训练和社会培训等活动。此外,全市各类体育场馆暂停对外开放。赛事活动和体育场馆恢复举办和开放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类体育场所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每天至少消毒1次,出入口、健身场地及器械、卫生间等重点部位要加大消毒频次,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和标示。要保持场所内处于良好通风状态。坚持严格执行体温筛查制度,在入口处采取体温检测措施,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以及体温异常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体温异常的,应协助、引导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场所内所有人员全时段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的,要进行劝阻。如发生疫情,须立即向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报告,并报属地体育部门,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隐瞒。
三、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疫工作
针对即将形成的节后返厦高峰,各类体育场所要加强对复工从业人员的管理,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要求入厦人员做好网上预登记,并及时与所在社区取得联系。从相关疫区回厦的要接受连续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从其他地区回厦的要进行连续14日的健康监测。各类体育场所要为所属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要求全程全时段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不得允许接触过确诊或疑似人员上岗工作。
四、坚持人员信息登记制度
各类体育场所,要严格建立入场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完整记录每个时段入场人员的人员信息,主要包括姓名、体温、身体健康状况、进场离场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以便出现疫情时能够及时跟踪防控。
五、做好体育场所开放报备与信息报送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公共体育场所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和巡查,对不配合关停的体育场所要坚决予以制止。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不定期组织进行巡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追求相应责任。
厦门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下一步市区体育部门还将继续加大检查督导的力度,各个体育场馆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市民的健康安全。
为解决防疫期间大家运动健身的需求,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号召全体市民积极开展居家科学健身,增强自身免疫力。
市体育局倡议,疫情防控期间,科学锻炼、增强体魄十分有必要,希望广大市民居家期间,能够坚持每天运动半小时以上以保持良好的体魄和精神状态,战胜疫情!
【厦门市卫健委温馨提示】不焦虑、不恐慌,科学防控要做好。随地吐痰要严禁,咳嗽、喷嚏遮口鼻;少出门、常通风;勤洗手、勤晒被;吃熟食、要分餐。家人健康多关注,出现发热、咳嗽早就医。
内容来源:福建省卫健委、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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