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

时间:2020-06-11 08:42:56  来源:搜虎网  作者:青鸾传媒

  近日,“多所高校将全额退住宿费”

  冲上热搜!

  福建多所高校也发布通知,对春季学期住宿费进行退费,

  你羡慕了没?

  仰恩大学

  关于退还本学期学生住宿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已经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按照一学期(5个月)的标准每生650元退还本学期住宿费。退费时间,对毕业班学生近期完成退费,对非毕业班学生本学期结束前完成退费。

  特此通知。 仰恩大学财务部2020年5月29日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2019-2020学年

  第二学期住宿费结算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精神,学校决定如下: 1.已经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毕业班同学毕业离校时,学校将按文件要求进行住宿费结算并退费。

  2.非毕业班已经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将根据同学返校情况,按文件要求进行住宿费结算。

  特此通知。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6月2日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退费范围:已缴2019-2020整学年住宿费的学生。

  退费标准:每学年住宿标准为65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每月住宿标准为65元。

  本学期未住宿的学生按照5个月住宿标准退费,退费金额325元,近期办理退费手续。

  有返校住宿的学生按照扣除实际住宿天数后的标准退还住宿费,在本学期期末结算。

  返校住宿的同学注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按照实际发生原则计收住宿费,学生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在春季学期末结算好学生住宿费,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关于住宿费

  教育部曾发布有关通知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你们学校退住宿费了吗?

  按什么办法退?

  来源:福建共青团

  (今日海沧)

  (原标题: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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