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拆!拆!
数月来
厦门各区征拆工作
进行地如火如荼!
7月1日
厦大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点
正式揭牌!
6月30日
湖里高林-金林片区
交房率100%!
6月28日
翔安一天连发5则征迁公告、
1则征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厦大房屋征收工作点揭牌
7月1日,思明区滨海片区土地房屋征收指挥部(厦大项目工作点)正式揭牌!
据了解,该工作点是滨海片区成立并运作的第三个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点:
?黄厝工作点
?植物园南门工作点
?厦大项目工作点
该工作点的揭牌,标志着厦门大学海韵园二期、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进入实施阶段,这也是今年来滨海片区启动的第五、第六个征收项目。
?厦门大学海韵园二期项目位于曾厝垵西边社,用地面积约77967平方米,征收房屋面积约6.3万平方米(含部队范围面积1.5万平方米);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该地块计划作为商学院、电影学院、风雨球场等建设用地,并建设停车场等。
?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位于大学路595号,包含由原厦门中国旅行社(现归属福建中旅)与原厦门分析仪器厂集资建设的两栋职工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4855平方米,共有住宅约77套;该地块将由厦门大学进行教学楼、图书馆、配套停车场等校园基础设施建设。
高林-金林片区100%搬迁交房
截至6月30日,湖里东部旧村整村改造高林-金林片区率先完成,全片区实现100%搬迁交房。
据悉,高林-金林片区旧村整村改造项目拆迁范围包括高林社区4个自然村、金林社区3个自然村共7个自然村,占地面积30.2万㎡,建筑面积78.29万㎡。
根据规划,高林-金林片区规划总净用地面积(扣除道路、防护绿带)201700㎡,总建筑面积700600㎡,其中商品房212000㎡、商业39000㎡、酒店9600㎡、办公71800㎡、安置房276000㎡、社区公建配套3800㎡,以及幼儿园和产业用地。
6月12日,位于高林-金林片区的2020P04地块顺利出让,这也是湖里东部旧改首幅出让地块。
翔安一天连发6条征迁相关公告
6月28日,翔安区政府连发5则征迁公告、1则征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用地约46.3万㎡!
一日征地约39.8万㎡,涉及5个村庄
根据《关于翔安机场北路沿线工业招拍挂1-5号地块项目的规划意见函》文件,翔安机场北路沿线工业招拍挂1-5号地块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阳塘、双沪、山头、北门、东埕村,总用地面积397704平方米。
征地6.5万㎡,用于建设蔡厝高中
同日,翔安区政府发布关于蔡厝高中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因建设蔡厝高中项目需要,需征收新店镇蔡厝村范围内集体土地65061㎡。
其中,公告公示期从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27日。签约期限为公告公示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
蔡厝高中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蔡厝高中项目涉及征收辖区新店镇蔡厝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65061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区制定了该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将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征收范围:以市测绘中心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本项目征收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三)土地现状: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65061平方米,均为农用地。
(四)补偿标准、社会保障
1.征地包干标准
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2019〕43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按时交地奖励金等费用。其中劳力安置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补偿费已核定在“区片综合地价”的安置补助费中,不再另行安排劳力补助。地上附着物超包干的部分,实施据实清点补偿。
2.社会保障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厦府〔2009〕138号)等文件规定,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已纳入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系,实施统一管理。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人员可自愿选择不同参保档次,并按规定缴费,享受相应待遇。
被征地人员参保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村(居)委会(或小组)汇总初审公示,经所在镇(街)审核后,报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二、公示期限:本公告公示期从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27日。公示期限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按本公告规定的联系方式及渠道提出书面意见。
三、申请听证
土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被征收土地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公示期限内若超过半数以上认为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向本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听证书面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听证超过半数的证明材料(涉及多个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申请听证人数合并计算);
(二)听证申请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位于拟征收范围内的书面证明材料(被征收土地及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土地租赁合同等);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书面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依据及理由等。
四、签约期限:本公告公示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五、禁止事项
自本项目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安置。
六、补偿登记
本项目土地征收所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前往新店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的,新店镇人民政府应书面通知或者张贴公告告知。
七、签订协议
本项目土地征收所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新店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八、用地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联系人:骆伟烽,联系电话:13599912978。
九、征地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
十、组织实施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市民商业广场A座(四馆合一),联系电话:7081151。
附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附图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部分内容:思明快报、湖里头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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