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升医疗此前曾因业绩原因退市。 然而,退市后,当时的公司管理层因欺诈而面临处罚。
10月23日,四川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韵升医疗通过控股子公司丽水韵升人口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韵升)虚构其贸易业务,将2021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虚增至779.71万元。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处罚。
不过,韵升医疗董事长翁松林等人在辩护中表示,很难承担罚款。 责任人甚至表示,罚款会对他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要求减轻处罚。
高管伪造绩效考核
10月23日,四川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退市的韵升医疗。
经查,韵升医疗涉嫌违法如下:2021年11月,韵升医疗通过控股子公司丽水韵升虚构贸易业务,将2021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虚增至779.71万元(不含价值- (增值税、贸易业务按净额法确认),分别占本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15.03%、利润总额的 42.97%。 韵升医疗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四川证监局在去年底发布的整改报告中披露了该公司造假细节。 2021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供应商上海硕奇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软件集成贸易业务,并出售给客户上海臻熙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阿尔特光电有限公司。资金流向形成闭环,不存在商业实质。 韵升医疗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当时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虚假交易,以完成绩效考核。 根据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法,公司个别管理人员通过自然人洪介绍认识了自然人张某,自然人张某又介绍了自然人曹某。 上述三种自然人统称为“外部自然人”。 公司个别管理人员要求外部自然人向公司介绍贸易业务,并口头承诺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据了解,该公司的供应商上海硕奇贸易有限公司和客户上海臻熙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阿尔特光电有限公司均由曹实际控制。
上述高管安排丽水韵升与供应商上海硕奇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与下游客户上海振熙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阿尔特光电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丽水韵升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上海硕奇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购买合同款项,然后由“外部自然人”安排将上述资金直接或间接划转至上述-提到的客户。 同时,“外部自然人”还安排部分外部资金注入上述客户。 最后,资金将通过客户销售还款的方式转回丽水韵升。
四川证监局认为,韵升医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翁松林对公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其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 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总经理沉希杰、时任常务副总经理侯才文、财务总监史章慧慧对公司负有管理责任,对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 也是虚构交易业务的直接参与者、执行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监事谢涛、时任丽水韵升董事长史瑞鹏参与了虚构交易业务的资金划转,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他辩解说罚款会影响他的生活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翁松林、沉希杰、侯彩文、张慧慧给予警告,并各处100万元罚款; 谢涛、史瑞鹏分别受到警告、罚款50万元。
不过,上述高管在辩解中表示,他们无力承担这笔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高管都很年轻,谢涛是最年轻的,出生于1990年。董事长翁松林出生于1985年。
翁松林提出自己无力承担罚款,请求从轻处罚。 侯彩文指出,虚构交易、虚假记录不存在主观故意,是按照公司领导要求行事,不应认定为主要责任人。 其在任期间也工作勤勉尽责,不存在任何虚假交易和虚假记录的情况。 他还表示很难承担罚款,要求从轻处罚。
张慧慧表示,直到调查后才发现该笔交易是虚构的,记录也是虚假的,不应认定他为主要责任人。 他还声称自己无力承担罚款,请求免除处罚。 谢涛表示,罚款将对他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要求从轻处罚。 石瑞鹏还表示,自己无法承受罚款金额,要求从轻处罚。
韵升医疗并未因造假而退市。 该公司因2021年、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而被摘牌。 。
此前,除了韵升医疗因舞弊被警告外,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注册会计师也因未充分履行审计职责而受到监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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