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屡次“消失”的背后,究竟存在哪些问题?
划转资金5995万元
11月4日,超卓航空公告称,3月30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为实现存款收入,公司向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转出该款项5,995万元。招商银行。
经自查及向招商银行查询,超卓航空获悉,3月30日已存入5995万元,并于当日转入保证金存款账户。 此外,该存款账户中还有以公司名义存款给北控(江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江苏)建设”)和南京龙源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存款。龙源汇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汇能”)。 “罐”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共计2.398亿元的开出记录,开票日期为3月29日,到期日为9月29日。截至11月4日,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中共有599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显示已被承兑。 受理日期为3月30日,对应的账单状态为“账单已结算”。 其余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状态为“票据已作废”。 10月7日,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从公司账户转出5995万元。
超卓航空表示,其对资金存入前进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开具并不知情。 北控(江苏)建设、龙源汇能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公司也未与上述两家公司签署任何协议。 近日,该公司已向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国家金融监管局江苏监管局报案。
针对超卓行客提到的银行存款转移一事,北京商报记者尝试联系招商银行总行和南京城北支行,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银行尚未发布任何公告。 超卓航空公告涉及的北控(江苏)建设、龙源汇能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其中,龙源汇能官网公布的电话号码已暂停或暂时停用。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因民间借贷纠纷,龙源汇能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今年5月,龙源惠能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责令限制消费。
哪个链接是错误的?
上市公司存放在银行的存款为什么会被用作第三方公司的承兑汇票? 曾担任银行高管的王俊熙(化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银行承兑汇票是付款人受银行委托开具的延期付款汇票。 当汇票到期时,银行有即期付款的义务,但银行接受汇票。 开立汇票的前提是企业需要有相关信用。 例如,企业将一定金额的票据存入银行作为存款。 如果没有银行信用,就没有资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需要企业提交相关资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官员透露,如果没有业务交易,银行不会签发承兑汇票。 企业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需提交申请。 申请书需加盖公章、财务章、个人印章、法人签名。 银行收到申请后,需核实申请的真实性,然后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贸易合同和发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王俊熙补充说,从流程上看,企业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提供的信息必须与银行开户时留下的复印件一致,银行才能开具承兑汇票。 这里的关键是验证承兑汇票开户信息和开户信息是否存在造假的可能。 如果是的话,造假者是谁? 正常开具承兑汇票需要有相关的贸易合同,合同中是否也存在欺诈的可能。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超卓航空发布公告后不久,上交所就“急忙”发出问询函,要求超卓补充披露选择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的理由和合理性、主要参与人及决策过程,并说明是否签订相关合同、是否存在担保条款或其他特殊协议。 此外,公司还被要求说明是否签署了银行承兑汇票相关协议、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内部控制管理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公章的加盖等事项。
对于超卓航科5995万元承兑汇票资金的划转,北京讯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跃表示,一般来说,银行只能根据客户指令和企业账户协议进行划转。 例如,当公司需要支付货物、员工工资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费用时,银行可以根据公司的指令从公司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的资金。
“从目前来看,问题可能出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和审核上。超卓行科的财务管理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的开具和承兑流程也可能存在漏洞,导致违规使用和转让。”存款”。 王德跃指出,超航科技作为存款人,有责任确保其工作人员在银行办理业务时拥有合法授权。 超航科技因内部管理问题造成保证金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银行作为存款接受机构,在接受存款时有责任严格审核存款。 银行未尽到应有的审核、核查义务,或受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经调查发现存款损失是由于银行和超卓航空的共同过错造成的,则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什么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
近年来,存款“消失”事件频发,储户涉及企业和个人。 2022年,工商银行南宁分行2.5亿余元存款“失踪”的消息成为热搜话题。 经调查发现,多名储户大额存款流失的始作俑者是该分行原部门经理梁某。 首先,他们以向贷款公司缴纳存款为借口,利用多个中介机构寻找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银行办理大额存款,并承诺在银行正常大额利息之外提供额外收入。存款。 工商银行南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认定梁某属于个人犯罪行为,并非职务侵占行为。 同时,受害人受到非法高利率的诱惑,通过非正规程序进行操作,造成经济损失。
在工行南宁分行之前,2021年,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就曾曝出企业存款质押“风波”,涉及存款金额分别为28亿元和2.95亿元。 据涉事公司反映,该笔存款已存入相关银行,但到期未能兑现。 经调查询问,发现该笔存款被第三方公司用作质押担保。 但该公司和银行均不清楚质押担保是否已知。 各执己见,然后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介入。
“近年来,存款‘缺失’的案例时有发生。其实,这并不是单纯的存款,而是涉及其他交易合同的附加合同的形成或欺诈行为造成的。” 金乐功能分析师廖和凯认为,此类案件的审理重点和难点在于出票人协议的获取和认定过程、相关交易环节合法合规性的认定、当事人责任的认定等。有关负责人及其他更专业、具体的事项。
谈及此类存款“失踪”案件审理周期长的原因,王德跃表示,原因可能有很多。 首先,调查难度大。 此类案件通常需要深入调查银行内部运营模式、员工行为等,以确定是否存在违规或刑事犯罪。 在调查过程中,需要收集、鉴定和分析大量证据,而这个过程将需要很长的时间。 其次,法律纠纷较多。 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例如银行是否履行了合理注意义务、监管是否不足等; 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发出交易指令等。第三,赔偿数额难以确定,此类案件中受害人的损失通常比较严重。 但在确定最终赔偿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银行的过错程度、相关法律法规等因素,这些因素导致赔偿金额的不确定性增加。 四是法律程序繁琐。 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程序相对繁琐,需要多次法院审理和仲裁程序。 同时,由于涉及的利害关系人较多,可能还需要协调各方利益,这也增加了办案难度。
对于今后如何防止存款“失踪”的情况发生,王德跃建议银行应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和审核,确保每张汇票的合法合规。 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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