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15条措施聚焦激发企业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个平台”“一个图书馆”
用“数据”走出政务服务“加速”
从开办企业“一窗”到“上海企业网上登记”,从内资企业设立到各类内外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全链路”、“ “全类型”“全天候”在线办理,市市场监管局不断拓展数字登记服务应用场景,加快政务服务从“一件事”向“一类事物”持续升级,从一环到全链条,从便民服务到增值服务。
拓展“一平台”,让其他政府数据流入。今年5月底,我们在全国率先推出一体化网上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平台——“上海企业登记网上” 。 平台上线半年多以来,各类企业通过全流程在线完成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超过35万件,其中90%的新设立企业全流程在线完成。 同时,平台以企业注册为主线,系统连接更多场景服务企业。 提供外商投资信息报送、登记公告发布查询、登记档案查询、税务、人力资源社保、公积金服务等“一站式”解决方案。 、跨部门简易取消异议预审等,让经营主体通过“一个平台”高效完成更多事情,真正体验政务服务的便捷。 接下来,在继续提升平台智能化、便捷化水平的同时,市市场监管局还将不断拓展平台的应用场景,让更多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等也能享受高效、便捷、便捷的服务。 标准化数字注册服务。
开发“信息库”,让线下数据流动起来。 除了与其他政府部门打通数据壁垒,让“共享数据”进来外,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在服务应用、技术赋能等方面下功夫,让线下基础数据上来,建立全市统一标准化的企业住宅登记信息数据库,通过数字化手段管理和使用企业住宅的产权、租赁等信息,让经营主体体验数字化带来的便利。 这意味着,明年年底前,企业使用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中的房屋办理住所登记时,只需在网上输入房屋使用合同号、签署使用承诺书即可。 不再需要提交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合同。 和其他材料。 审核时,登记机关只需通过信息技术对相关房屋的使用信息进行比对核实,这将大大提高登记效率。
“联合标准”
大大小小企业齐心协力,发展“高品质”
标准是重要的基础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始终把标准化工作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此次《办法》提出“企业联合标准”,鼓励企业联合科研机构、高校、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等各类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和创新需求,组成标准创新联盟,共同制定并实施企业标准。
大企业跨界联盟,碰撞“高标准”。 企业联合标准体系是指标准发起主体由单一主体扩大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或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其对象联合制定的标准也从“其他企业”延伸到“国内外其他企业或组织”。借助企业联合标准这一“制度工具”,连锁企业可以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和创新需求,联合产学研等主体以及全球合作伙伴,在共识基础上形成自愿共识标准,并吸引更多合作伙伴参与,从而不断增强标准的影响力。
小企业可以低成本顺应发展趋势,提升市场认可度。 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出现,特别突出需要与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各方协作,共同制定协同创新、跨界融合的标准。 当然,除了满足大型企业跨界发展的需求外,企业联合标准还可以通过聚合中小企业标准制定和实施所产生的要素和资源,以较低的成本快速获得市场认可。参与联合标准的规模企业。 提高企业竞争力。 (如上海电器研究院牵头组建智能酒店机器人标准创新联盟,共同制定并发布《智能酒店机器人技术要求》,该联盟由12家专注于研发、设计的上下游单位组成、制造、销售、消费。通过参与这一联合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众多中小企业不仅提高了技术实力和标准能力,而且进一步扩大了市场,增强了产品认可度。)
1“方法”2“列表”
“容错且无惩罚”
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
此次《办法》提出制定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办法,并发布4.0版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率先统一免除和减轻行政处罚全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处罚规定。 执法标准和口径。 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开始探索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制度,将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列入清单,并发布了三版免予处罚清单。 截至2023年11月底,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应用该名单对7968家经营主体免除处罚,免除处罚总额超过7.8亿元。
明确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公布了《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办法》落实了免罚款、减罚款的规定,给违法轻微违法的经营主体留有更大的容错空间。 例如,针对新增的“首次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非行政处罚条款规定,首次违法行为的, 《办法》细化了处罚的酌定因素,便于基层理解和运用。执法实践中如何认定“首次违法”的自由裁量因素,明确五年内未发现当事人因同类违法行为受过处罚的, 《办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比如,规定对当事人不给予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要积极运用灵活的执法方式,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教育,促进当事人合规经营。
新增不予行政处罚事项35项,范围扩大到15个。 前三版均以“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列出了免责事项。 此次清单是在对前三版清单中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进行梳理和吸纳的基础上,针对《行政处罚法》新增的事项:“违法行为首次发生,并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可以不给予行政处罚”和“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不存在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依法进一步扩大不予行政处罚的范围,新增不予行政处罚的项目35项,共计68项,涉及广告、电子商务、计量等15个领域。
明确18种减轻行政处罚情形,填补自由裁量权空白。 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明确了减轻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统一执法标准和口径,着力解决“干部不敢做、操作不统一、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基层执法。 清单中有18项减罚事项,涵盖广告、电商、价格等10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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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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