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 但一些地区耕地出现“非农”、“非粮”趋势。 比如,有的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粮食减产。 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上植树、挖塘。 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转产非粮食作物。
据媒体报道,多年来造成耕地“非农化”、“非粒化”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超标建设绿色通道等占用耕地; 农业结构调整导致种植结构失衡,对种植结构调整的政策引导不足。 于是,一些地区受经济利益驱使,在农田上种植经济作物。 自然资源部公示的2021年、2022年耕地保护检查中发现的112起重大违法违规典型问题,都反映了有关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领导、领导或有关部门耕地保护意识淡薄的情况。未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 ,造成耕地非法占用问题。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 我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普遍不高,后备资源不足。 要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率的关系,集中力量保住最基本、最重要的东西。 基于此,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转”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耕地“非粮化”趋势。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证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种植面积。 在此基础上,我国加快了耕地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将耕地保护的“长牙”硬措施法制化。
大量耕地被占用采砂,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耕地“非粮转用”。 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要坚决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做耕地的“保护者”,依法严厉查处耕地违法行为,决不能手软。 同时,地方政府应放弃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践中,首先要避免“非农化”、“非粮化”倾向。 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还要防止农民“进城”,不能以占用耕地、损害农民土地权益为代价。 毕竟,我国既是一个人口大国,又是一个农业国家。 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需要更多新一代农民安心从事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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