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AI News报道,近年来,一些“网络喷子”为了牟取暴利,恶意炒作相关事件,成为网络谣言泛滥的推手。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还就“网络流氓”散布谣言违法犯罪活动的表现形式以及公安机关如何打击此类犯罪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当前“网络流氓”造谣、散播谣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一些“网络喷子”团伙以法人身份运作,经营大量自媒体账号,通过大量捏造发布各种虚假文章、视频,吸引眼球、分流流量,牟利。
二是一些“网络喷子”团伙捏造、传播虚假信息,在热点舆情事件期间“蹭热点”收割流量,甚至“制造热点”胁迫舆论、误导公众。
三是一些不法分子设立假媒体网站、自媒体账号,打着“舆论监督”旗号,威胁编造、传播虚假负面信息,实施敲诈勒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例如,在安徽省公安厅依法查处的一起“网络流氓”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组织人员开设多个自媒体账号,编发大量有关相关企业的虚假文章,对其进行负面炒作勒索,实施犯罪行为100余起。 目前,安徽公安机关已对所有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账户已被关闭。
公安部网络安全局政委孙金峰表示,公安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犯罪动机、目的和危害,持续开展分类打击。 严厉打击炮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网络秩序的造谣者和利用热点话题实施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者等“网络流氓”。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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