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策定期通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27日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情况。 如何推动金融支持技术创新的力度和水平不断提升? 如何进一步增强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 一起来看看吧——
Q1
问:财政管理部门如何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和水平不断提升?
A:
一是科技创新金融体系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金融管理部门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框架,优化市场机制,丰富金融支持工具,初步构建了包括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创业投资在内的综合体系。资本、保险和融资担保。 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
二是科技型企业贷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科技创新的专门组织架构、专业化风险控制体系、专业化产品体系和专门考核机制,推动信贷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
三是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功能显着增强。 推出科技创新票据、科技企业债券等债券产品,拓宽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设立科创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深化新三板改革。 引导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进一步深化。 稳步推进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允许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试点,鼓励和引导外资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 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化便利化政策,帮助科技型企业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五是创新金融改革试验区稳步推进。 目前,北京、上海、济南等7个科技创新和金融改革试验区已落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Q2
问:如何构建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体系?
A:
一是推动科技创新企业贷款持续高速增长。 从中国人民银行的角度来看,需要运用总量性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货币环境。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管理机制、风险评估、产品服务等方面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并以科技创新为信贷支撑。
二是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 债券市场推动科创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扩大; 在股票市场上,鼓励更多科创企业发行上市。 特别是要畅通创投机构“募、投、管、退”即资金募集、资本投资、资本管理、资本退出的全链条,强化种子轮融资供给。阶段和初创型科技创新企业。 我们也鼓励更多科技创新企业开展再融资和并购融资,希望银行为并购融资活动提供更多信贷支持。
三是进一步发挥保险和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作用。 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融资担保和保险具有天然的责任和风险分担功能。 具体到首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关键新材料应用,进一步完善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政策。
四是不断优化金融支持技术创新的支持政策。 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加强银行、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联系和科技信息共享,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支持政策。
五是统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防范金融风险。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严守风险底线,重点督促落实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坚持自主决策自己承担风险,使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形成逻辑整体。 推动银行业自身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季度
问:将采取哪些措施满足初创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
A:
技术创新是一项探索性、创造性的工作。 有输入不一定有输出,但没有输入就一定没有输出。 为了满足初创科技公司的融资需求,需要以股权投资为主。 股权投资是满足初创科技企业资金需求的主要方式。
一是通过多种方式拓展创业投资基金中长期资金来源。 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企业年金、养老金等按照商业原则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和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发符合创业投资特点的长期投资产品。
二是引导创投机构加大早期投资、小额投资的投资力度。 要建立健全创业投资基金的考核和容错免责机制,让其放下包袱,全面算账,算好长期账,更好发挥引导作用分为早期投资和小额投资。 要推动风险投资机构强化自身投资和研究能力,强化对投资标的初创型科技创新公司的战略咨询和资源整合综合服务能力。 要全面完善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坚持双向开放和对外开放。
三是不断丰富创投基金退出渠道。 推动注册制改革深化和巩固,不断提高上市融资效率。 发展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扩大私募基金股权转让试点范围。 活跃并购市场,在创投基金整个退出和转型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此外,在我国银行信贷市场,与并购活动相关的并购贷款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四是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适合初创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 初创企业具有高回报和高风险的特点。 为了调动投资和贷款的积极性,贷款过程中附加了一些股权投资条款。 如果他们成功了,他们可以获得更高的回报。 这样的高回报可以弥补贷款损失,变现银行信贷资金。 可持续发展。
第四季度
问:如何进一步增强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
A:
一是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企业扩大债券发行规模。 为科技创新企业发行债券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发展。
二是研究推进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 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打造高收益债券专属平台,设计符合高收益特征的交易机制和制度,加强专业投资者培养。
三是进一步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 鼓励发行混合型科创票据,即债券和股票相结合的票据。 募集资金可投资于科创企业股权,债券票面收益率可与科创企业未来成长收益挂钩。 支持非上市科技型企业发行具有股权转换条件的创新公司债券,加强股债联动。
四是进一步优化科创企业发债融资环境,包括评级机构、评级方式、评级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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