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游云婷
近日,一名人大毕业生因窃取学校系统个人信息创建网站而被拘留的消息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 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也对哈佛大学系统做了类似的事情。 和大家聊一聊:如果扎克伯格窃取哈佛信息的事情发生在中国,他会被拘留吗?
先介绍一下案件:据媒体报道,中国人民大学一名毕业生(现为腾讯员工)利用专业技术窃取了该校所有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姓名、学号、出生地、生日、等等,并按不同类别进行生产。 近日此事在微博上发酵后,学校报警,海淀警方立即发布微博:经侦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25岁,该校毕业生)涉嫌非法获取学校物品。部分学生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无独有偶,据《纽约时报》报道:2003年,还在上学的扎克伯格侵入了哈佛的名录,下载了同学的照片,并将其发布到一个名为Facemash的网站上,以评估谁更受欢迎。 该网站第一天就有超过 450 名注册用户和 22,000 次页面浏览量。 几个小时内,学校官员找到了扎克伯格并关闭了他的互联网访问。 这件事后来被拍成了电影《社交网络》的情节。 如果扎克伯格犯罪时在国内,他会被抓到吗? 答案是:这取决于犯罪发生在哪一年。
1、根据我国《刑法》,刑事拘留人大毕业生不存在问题。
如果新闻报道属实,这名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获得并公布了中国人民大学14-20年级所有学生的“照片、姓名、学号、出生地、生日”。 该信息是合法的个人信息。 属于违法行为,故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此类个人信息量巨大,如果在网上发布,确实会引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下:
1、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其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规定,出售、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提供行踪信息、通讯内容、信用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 住宿信息、通讯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500余条; 上述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超过5000条的,应当视为严重。
2、扎克伯格2003年的行为即使在中国也不构成犯罪。
扎克伯格在2003年就抢到了哈佛大学的资料,即使他当时在中国犯了罪,也不构成犯罪,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律还没有将类似行为纳入刑法规制对象: 2009年刑法第七修正案增加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2015年刑法第九修正案增加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03年还是PC互联网时代,互联网行业还很年轻,大众对新鲜事物的宽容度普遍较高,但随着2007年苹果公司发布iPhone,将世界带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行业新一波快速发展,产业蓬勃发展。 与此同时,数据和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弊端也不断显现。 在很多人眼中,青少年已经成为了恶龙。 本案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因此,如果扎克伯格现在窃取学校系统的个人信息,他将涉嫌违反美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并可能被政府机构处以罚款。 处罚取决于法规和事实。 此外,还存在个人信息被其滥用的个人受害者和投诉人提起民事诉讼的风险。 如果法院判决他败诉,他只需要承担与信息泄露相关的责任。
最终,扎克伯格犯下错误后并没有被捕,后来还因为这件事创办了Facebook。 这是他的幸运,也是美国的幸运,因为Facebook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 它带动了美国经济的发展。 希望国家对年轻人犯错误更加包容,因为年轻人充满活力,代表着社会的未来。 给他们一个宽容的社会氛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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