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晚间,沃华药业发布公告称,近日获悉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秉宪已被拘留,正在配合监事会协助调查。 公告称,所涉事项与沃华药业无关。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尚未收到有关部门的通知,也未得到任何协助调查。
赵秉宪被拘留的事实在市场上流传已久。 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10月23日,有投资者发帖称“赵秉宪被拘留”。 半个月后,沃华药业发布公告回应。 沃华药业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梦琪向中新经纬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拘留措施,影响其履行职责的,应当立即披露,说明原因、现况和情况。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严重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监察机关已掌握其违法犯罪的部分事实和证据,尚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指定地点拘留:一是案件重大、复杂; 第二,有逃跑或自杀的可能; 第三,存在串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可能性; 四是可能存在其他妨碍侦查的行为。 对涉嫌受贿犯罪或者职务共同犯罪的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的规定采取拘留措施。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单位和家属。 然而,证据可能会被销毁或伪造。 干扰证人作证、串通供述等妨碍侦查的情形除外。 妨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单位和家属。
“如果沃华药业获知实际控制人被留任后,未及时披露信息,很可能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此前类似情况,证监会也曾向沃华药业发出关注函。一些公司。” 黄梦琪说道。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向中新经纬表示,是否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还需要其他证据。 上市公司有披露义务,但如果真如其所说,且未从公开官方渠道获悉相关信息,那么之前不披露也是有道理的。 “没有必要仅仅根据市场传言就发布公告,毕竟传言有真有假,不披露也是准确原则的具体体现。目前的披露应该是对市场传言的澄清,基于本着传闻可能扰乱股价的原则,该公告还算及时,只能说,如果最终确认公司已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涉嫌故意隐瞒或拖延披露,则可以确认该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董事会秘书表示。
沃华药业是一家专注于心脑血管中成药的上市公司。 据沃华药业官网显示,赵秉宪出生于北京。 拥有近30年投资、并购、重组上市、企业管理经验。 他被誉为“中国的巴菲特”。 1991年创办并担任北京中证万荣投资集团董事长、总裁,北京中证万荣医药投资集团董事长,兼任山东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此前,赵秉宪因离婚纠纷而受到关注。 2023年6月,沃华药业发布公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赵秉贤、卢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结果为,双方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均等分割。 赵秉宪表示将依法上诉。 沃华药业表示,若维持二审判决,则一审判决生效,沃华药业将因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而成为无实际控制人。
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中新经纬6日、7日分别致电沃华药业,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10月27日,罗莱人寿发布2023年三季度报告时,还发布了董事辞职公告。 罗莱人寿在公告中表示,近日收到董事赵秉宪的书面辞职报告。 赵秉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辞职后,他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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