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法院与交警联手推出“限驾令”系全省首创

时间:2019-12-20 21:45:18  来源:搜虎网  作者:青鸾传媒

欠债不还将限制开车出行

同安法院与交警联手推出“限驾令”,系全省首创

厦门晚报讯(记者 黄文水 通讯员 覃娟)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在执行阶段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将被限制。昨天,厦门同安区人民法院联合同安交警大队发布“关于联合限制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通告,即日起开始实施“限驾令”。据同安区人民法院称,这是全省法院系统首次正式出台“限驾”制度,并与交警合作共同推行“限驾”措施。

昨日起,同安区《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的实施办法》开始实施。根据实施办法,在同安区法院立案执行、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自然人)被列入限驾对象,公交车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网约车注册专职驾驶员等专职驾驶员除外。

如被执行人有驾驶营运车辆情形的,应在接到同安区法院“限驾令”后十日内向法院申报备案。未报备者,被查获后视为隐匿收入,并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如被执行人确因生活或工作所需,必须进行非营运驾驶,要先向同安区法院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驾驶。

在执法过程中,同安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将利用“限驾令”APP对驾驶人员进行核查。一经确认为被限驾人员,区法院“执行110”执勤人员将对被限驾人员进行拘传并对相关车辆进行扣押。被执行人违反限驾令的行为(含驾驶他人小型汽车的行为)视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同安区法院将视情况予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安区人民法院表示,“限驾令”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信用惩戒,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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