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新年“第一课” 近50名违规违纪人员接受警示教育 同安区纪委组织受教育人员参观位于厦门监狱的警示教育基地。(同安区纪委 供图) 思明区纪委创新警示教育方式,通过廉政考试让违纪党员干部学有所思、考有所获,在学习考试中进一步懂规矩、明底线。(记者 薄 洁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薄洁)到偏远山区访贫问苦,体验贫苦生活环境;去监狱聆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体会高墙与现实巨大反差……临近春节,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各区纪委监委组织近50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公职人员上了特殊的“第一课”。厦门纪检监察机关创新运用各种警示教育方式,做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后半篇文章”,打好“监督、查处、教育”组合拳,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以前每逢节点,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通报查处的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今年新春佳节将至,我们创新警示教育方式,突出以案明纪、以案肃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更直观地提升警示教育实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厦门纪检监察机关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警示教育作为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并制定下发《关于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警示教育制度的通知》,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为了提升警示教育的效果,还邀请媒体参与报道,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效果,营造“不敢”氛围。 监督常在、提醒常在、关心常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