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外超标电动车拟发放临时牌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电动车已经成为许多人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但一些超标电动车时速快、车身重、外形尺寸不合规,安全隐患不小。 近日,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发布了《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中所称的超标电动车,是指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车(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外),属于机动车,具体车辆类型为摩托车。 征求意见稿提出,车辆所有人住所地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者翔安区的,可到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过渡期登记;住所地在思明区、湖里区,但实际居住、工作地点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者翔安区的,经所在单位或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后,可以向实际居住、工作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过渡期登记。悬挂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仅限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上路行驶,不得在思明区、湖里区或者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上路行驶。 上一条: 厦门外国语学校首推文明交通“微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