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休带薪年假,可以折现吗?厦门市人社局解读来了 东南网10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过完了国庆长假,2020年的假期余额已经用尽。眼看着就快到年底,今年的带薪年假,你休了吗?如果不休,可以折现吗?昨日,厦门市人社局对此进行了解读。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享受带薪年假 根据厦门市人社局印发的《企业职工休息休假制度政策指引》,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为5 上一条: 厦门法治政府建设 创造多项全国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