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缴费,物业能断电吗? 《民法典》实施,小区业主权责有哪些新变化?导报“律师来了”支招业主维权 东南网1月17日(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文)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能停水断电吗?小区公共收入,归物业还是业主?业主权责,又有哪些新变化……昨天,导报“律师来了”《民法典》咨询热线开通第三天,针对《民法典》中的业主维权和消费者维权等相关问题,众多读者争相来电咨询,本报律师团队轮流接听热线,为读者解疑释惑。 导报记者和律师团队从读者咨询中精选有代表性的问题,总结出与业主维权和消费者维权有关的“8问”。 问业主权责,有哪些变化? 万先生:《民法典》实施后,小区业主权责有那些变化?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职)黄健雄: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一是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二是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并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问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能停水断电吗? 李先生: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停水断电吗? 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林毅彬律师:《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不过,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物业公司催交物业费,应当采取“催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方式。对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合理期限届满业主仍不支付,物业公司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因此给业主造成损失,将面临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问小区公共收入,归物业还是归业主? 汪小姐:小区公共车位出租的收入和公共电梯广告收入,归物业还是业主? 林毅彬:归业主所有,物业应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因此,《民法典》确定了小区公共车位出租收入和公共电梯广告收入归属于所有业主,而不是物业公司。 上一条: 集美区总工会筹备千万元新春好礼 送给留厦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