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5 12:55:22  来源:搜虎网  作者:青鸾传媒

厦门出台新政

征收出租经营非住宅房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袁舒琪)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厦门出台新政。昨日,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黄铭典接听市长专线,解读新出台的《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黄铭典指出,由于原政策到期,此次出台新政结合多年实践经验,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做进一步规范。其中,继续明确房屋征收实行各区政府包干负责制,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问题,拓宽了具体征收实施工作的渠道。同时,规定征收实施单位需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名录中产生,并且要定期申请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可承接新的征收项目。

针对被征收人最关心的补偿问题,《若干规定》也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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