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8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17日发布关于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公告。 该通告指出: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检测,北京朗迪药业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碳酸钙D3颗粒等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经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河北金牛远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标注为复方锌布颗粒不符合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注为北京振东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有限公司委托的北京振东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北京振东康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山西振东药业有限公司委托的24批次碳酸钙D3颗粒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均按含量进行判定。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振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7批次碳酸钙D3颗粒(II)不符合要求,不合格。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按内容确定。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振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碳酸钙D3片(II)不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双氯芬酸钠肠溶片不符合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数量缓冲液中的溶解度。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院检验,山东益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标注为左卡尼汀口服液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钠。
经辽宁省药品监督检验所检验,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第一批标注的伤科跌达片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重量差异。
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注为湖南金寿药业有限公司的两批麝香镇痛软膏不符合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粘附力测定。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禹州天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标注的丹参配方颗粒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泸州百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自强中药有限公司、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地骨皮不合格。有限公司不符合规定。 不合格项目包括总灰分、水分。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江西新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第一批防己不符合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测,标注为安国润德制药有限公司、河北润华制药有限公司、九洲恒源(安国)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同创生产。康能药业有限公司4批次女贞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项目为水分。
2.对于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查处原因。不符合规定并进行整改。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有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上述企业、单位涉嫌违法行为组织查处,按照规定公开调查结果。
49批次不合格药品清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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