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和监察工作弄虚作假的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察职能的意见》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统计局成立督察组,7月下旬对河北、黑龙江、河南、湖南、贵州、陕西6省开展统计专项督察。 本次统计专项检查重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第一轮统计检查及有关执法检查和监督意见,落实专项统计工作情况。打击统计欺诈的运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 《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惩戒处理建议办法》、《防止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监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意见》等统计改革发展重要文件良好的统计监控提供了基本的合规性。 统计专项检查作为统计监督的重要“武器”,是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坚决防止和惩治统计造假行为,是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权威和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重要制度安排。 在成功开展首轮统计检查、实现定期统计检查“全覆盖”和部分地区、部门统计检查“复查”的基础上,国家统计局今年首次开展专项统计检查。今年,又启动了第二轮统计检查。
国家统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部署统计改革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和作风,加强统筹规划 统筹综合运用举报受理、督察约谈、文件审查、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方法,聚焦突出问题,找准矛盾症结,推动整改落实,以坚定的政治责任和高质量完成各项检查任务。 强化统计造假防治责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据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到现场督导指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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