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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第四批高等学校党建示范和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

编辑:搜虎网      来源:搜虎网      高校   党建   党组   支部   验收

2023-10-31 18:04:5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第四批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的通知

关于党建示范和质量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教思司函〔202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各党委部省共建高校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关于教育强国和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讨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现组织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等学校党建示范和质量提升工作(以下简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增强基层政治组织职能高校党组织,推动党建工作与学校职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创建全国高校党建工作10个示范高校、100个党建工作标杆部门、1000个党建工作示范支部。 建设期2年(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加强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辐射带动全国高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推动高质量建设健全高校党建工作体系,以高质量党的建设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教育强国建设中发挥表率、担当责任。 有希望。

(二)建设任务

入选的学校、学院(系)(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党组织、党支部,应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对标争创“双一流”的实施意见》首份《高等学校党组织建设方案》(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第四批高校党建“双创”重点任务指引》 《新时代高等学校和新时代高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引》)规定,要坚持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与品牌建设、培育和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建设期间,创建“示范院校”要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等成果; 创建“标杆部门”要着力强化政治功能、组织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才会出成效; “模范支部”创建要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出成效。 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一)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 (二)优秀基层党建“一融合、两高”工作方法和典型案例; (三)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和教育载体; (四)有影响力的宣传平台和网络阵地; (五)高水平研究论文和专着; (六)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果等。

二、申请条件

新时代高校党建第四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含职业学校、民办高校)党委及其所在学校(部)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 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大学”的条件

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六个到位”,所属学院(系)党组织普遍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五个到位”。实现“七强”。 重点满足以下条件:

1、学校党委原则上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并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切实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思想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落实党委领导下的主体责任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党建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取得优异成绩。

3、近五年来,学校党委受到省部级(含)以上表彰,或者在最近一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或相应等级的上级党组织,或已被授予“党组织书记”称号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中连续获得“良好”或相应等级的; 学校多名师生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模范; 在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切实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4、近三年来,学校党委在党的建设和思想领域没有发生重大问题,也没有发生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件和舆论事件;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存在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及其他问题; 学校各级党组织在新时代高校党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失败”的情况。

5、建设中能够满足《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重点任务(高校党委)》(见附件1)所列要求时期。

(二)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部门”的条件

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五个到位”,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强”。 重点满足以下条件:

1、学院(系)党组织原则上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并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系)党组织不断强化政治职能,履行政治责任,完善学院(系)运行机制,模范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学院(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并有效落实,落实党建重点任务,提高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动人才培养、纪律建设取得优异成绩学院(系)的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

3、近五年来,学院(系)党组织受到校级(含)以上党组织重要表彰,或在政绩考核评价中连续获得“良好”或相应等级党组织书记的党建工作; 所在学院(系)多名师生被评为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 所在学院(系)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务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发挥推动示范作用; 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党建示范高校建设方案__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4、近三年来,学院(系)党组织在党建、思想领域没有发生重大问题,也没有发生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件和舆论事件。 学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存在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所在学院(系)不存在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 学校各级党组织在新时代高校党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检查验收工作中,没有出现“检查不合格”的情况。

5、建设期间能够满足《第四批新时代高等学校党建创业重点任务(学院党组织)》(见附件2)所列要求。

(三)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标兵支部”的条件

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落实“七强”。 重点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教师党支部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并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努力发挥政治领导作用,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师生,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的主体作用。 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友善性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受到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要表彰,或在学校绩效考核评价工作中连续获得“良好”或相应等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 至少1名支部成员荣获省部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教师、最美大学生、全国大学生风云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干部等; “领军”支书在培养、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了带头作用。

4、近三年党支部在党的建设和思想领域没有出现突出问题,没有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 党支部成员和支部所在单位人员不存在违法乱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所在学校各级党组织在新时代高校党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失败”的情况。

5、建设期能够满足《第四批新时代高等学校党建“双创”重点任务(基层党支部)》(见附件3)所列要求。

6、本项目不能与第三批全国高校“研究生模范党支部”同时申报。

三、组织实施

新时代高校党建第四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由教育部党组领导,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体负责负责组织实施。 分申请与认定、管理与考核、巩固与推广三个步骤进行。

(一)申请与认证(2023年10月下旬至12月)

各高校的申报工作由省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向教育部推荐。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正式建设单位名单由教育部党组最终审核确定。 相关工作步骤如下:

1、学校党委声明。 各高校党委对新时代高校党建第四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同级党组织申报意向、所属学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 参与申报的高校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和《重点任务指引》的规定,梳理总结党建基础、成功做法和特色经验统筹规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年度工作目标,落实计划、预期效果、编制预算,填写《新时代高校第四批党建“双创”工作申请表》类别(见附件4),并提供证明材料,校党委审核相关材料后,报省委教育工作部门。

2、省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推荐。 教育部根据2023年全国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状况统计数据,按5%确定“示范高校”推荐数量(个位数)。各省高校党委(含地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下同)推荐“标杆院系”数量按学院(院系)党组织数量的2%确定地方高校“模范支部”推荐数量按照地方高校党支部数量的2%确定(按类别推荐名额见附件5)。 省委教育工作部门协调资格审查和择优推荐工作。 推荐对象涵盖地方部委所属大学、地方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学校)、民办大学(含民办高职院校)。 一定比例。 11月6日前,各省委教育工作部门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中网上填写《省委教育工作报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以下简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部门联系信息表”(见附件6)。

取得省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资质的高校,应登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填写申请材料。 各省委教育工作部门在系统上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在线生成汇总表,并于11月20日17:00前逐页加盖公章,上传至“思政教育中心”。高等学校政治工作申请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7)。

3.教育部选拔确认。 按照“规范引导、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协调”的原则,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查评估,择优选拔确定人选名单,按程序予以公布,报教育部党委审查确认选拔。 列表。

(二)管理验收(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教育部采用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进行跟踪评价和中期验收。 跟踪评估工作委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实施。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提供技术支撑和建设成果展示推广平台。 动态展示施工过程,重点展示施工案例,综合展示施工成果,带动示范。 全国高等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 2024年底组织中期验收,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检查、过程监督等方式进行。 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年12月底前提交建设进度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价反馈,及时整改问题,推动任务落实,巩固建设成果,提高示范成效。 项目验收合格的,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施工。

(三)巩固提升(2026年)

施工期满,各施工单位应当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 验收工作采取“学校自评、地方评审、部委鉴定”三级机制。 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措施落实情况、辐射作用、信息平台参与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现场抽查情况等均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受理结果将于2026年第一季度公布,分为“通过”、“暂时通过”、“不通过”三类。 对验收合格的单位,相关建设成果将在高校思政网等平台公示展示,并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党建教材编写等高校教材、典型案例收集出版、现场会议宣讲等,并将在全国高校推广应用; 被延期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努力高质量高效率实现创建目标。 工期延长半年后,将接受第二次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撤回项目,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所在高校各级党组织申报下一轮党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资格。 “工作项目。

四、工作要求

地方党委、高校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第四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示范支部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 各建设单位所在高校党委要完善组织架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定期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施工过程中遇到的。 推进建设成果。 各地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资金、条件、资源等支持。 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骨干进行表彰奖励。 要及时发现、凝聚、宣传建设单位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造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将遗址的经验做法推广到全社会。社会各界有计划、有步骤地领导和带动高校党建工作。 提高整体素质,推进高校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建设,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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