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6年《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经费统计的意见》印发以来,在各级教育、统计、财政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即快报、公告、年鉴三向发布机制已全面建立。 国家、省两级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示制度全面建立。 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教育经费统计业务培训体系和数据审核体系。 全面建立,统计质量进一步提高。 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已成为系统反映教育经济信息的一项重要综合性基础工作。 教育经费统计监管成为推动落实教育投入责任的重要抓手。 教育经费统计已成为制定和完善教育投入政策的重要因素。 为不断巩固4%成果、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发挥了信息咨询、监测督导、决策支持等重要作用。 《意见》一开始就明确提出“四个重要”:教育经费统计是重要工作、重要抓手、重要支撑、发挥重要作用。 这是对新时代教育经费统计十年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教育经费统计基本定位的进一步明确。
问:此次《意见》出台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经费统计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将有效的好做法和经验以文件形式制度化。 新时代教育经费统计十年的实践经验,给我们今后做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启示:必须坚持优先投入、依法统计,坚持全面调查、重点监测,坚持坚持以质量为导向、以应用为重点,必须坚持以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为主线,把积累的实践经验转化为系统成果,进一步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做事的工作机制。决策、利用数据进行管理、利用数据进行创新。
二是积极适应教育、财政、统计等领域改革发展的新要求,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在教育领域,党的二十大作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强国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国家”等战略部署。教育体系”和“促进教育数字化”。 财政领域,预算管理体制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全面深化,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大中小学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 在统计领域,党中央先后做出“完善统计制度”、“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等新部署。 落实这些新部署、新要求,不仅要统筹反映教育经费的投资、使用、管理情况,还要建设教育经费统计的标准、指标、体系、质量和能力。
三是针对近年来国家统计检查、统计调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国家统计局对教育部等单位进行首轮国家统计检查,提出“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等教育统计具体建议统计数据。” 教育部还陆续对各省份进行了统计调查,发现一些地方还存在统计行为不规范、统计力度和能力不足等问题。 总之,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新情况、新要求,教育经费统计制度还未能充分适应,其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统计体系现代化和统计能力,更好发挥教育经费统计作用。 功能性作用。
此次印发《意见》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工作定位,明确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立规章制度,建制度,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新时代、新征程。
问:新时代新征程教育经费统计如何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
答:正如《意见》文件标题所体现的那样,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是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新时期教育经费统计是否发挥作用的衡量标准。时代新征程一定能做好。
一是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制度,保证全过程统计调查高质量。 《意见》系统考虑教育经费统计的内外部联系,以统计标准为依据,以统计指标为基础,正确处理投资政策与统计监测、统计调查与财务核算、数据生产与数据应用的关系。核。 以统计制度为保障、统计质量为基础、统计能力为支撑,推进统计生产方式和服务方式改革,构建高质量教育经费统计体系,不断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确保教育经费统计调查能够高水平开展。 高质量发展。
二是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制度,全面反映教育投入高质量进展。 《意见》在进一步明确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对象和内容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调查,科学设计统计报表,增加能够反映新情况新变化的指标; 遵循教育发展规律、金融经济发展规律、统计工作规律。 、科学设置监测分析指标,衡量教育经济活动总量、水平、速度和比重; 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合理安排统计调查频次和方法,及时调整和完善统计调查对象分类属性,加强统计调查方法的综合运用,确保教育经费统计准确反映高水平教育经费统计情况。教育投入高质量发展。
三是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制度,全面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要加强动态监测,及时跟踪教育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推动各地落实教育投入责任; 坚持应用导向,按照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计划,加快教育经费统计数字化转型,更好发挥经费统计作用。 为其功能角色提供技术支持; 坚持政策导向,聚焦中央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投资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应用,为教育投资政策制定和完善提供决策支持,确保服务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问:《意见》从哪些方面对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制度提出了要求?
答:《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从标准设计、指标设计、制度设计、质量控制、能力提升五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统计标准。 规范统一的统计标准是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可比性的技术保证,是现代统计、科学统计的基础。 《意见》重点明确教育经费统计对象,进一步完善涵盖资金、资产、资源的统计调查内容,完善调查对象统计分类,保证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比性。技术标准的角度。
二是完善统计指标。 《意见》明确设置了基础征收和监测分析两类教育经费统计指标,并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基础征收指标注重规范化,强调要精简落后、利用率低的指标,增加数量。反映新情况、新趋势的指标。 变化指标全面反映了教育经费统计调查的内容; 监测分析指标以完善为重点,强调要加强教育投入产出分析,及时反映教育投入政策落实情况。
三是完善统计制度。 《意见》重点完善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分析和发布制度。 在统计调查制度方面,强调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动态监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测监督作用; 在统计分析体系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分析和报告制度,坚持政策导向建立国家和省级教育经费发展报告制度。 在统计发布制度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完善省级统计公示制度,推动建立省以下统计公示制度。
四是提高统计质量。 《意见》从教育经费统计责任主体和整个工作流程入手,重点明确质量控制责任主体,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加强数据采集和审核,建立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体系系统,旨在全面提高教育经费统计质量,确保数据全面、完整、真实、可信。
五是提高统计能力。 《意见》提出,加强数字技术支撑,建设集数据采集、信息查询、动态监测、决策分析于一体的全国教育经济信息管理平台,加快教育经费统计数字化转型,推动教育经费统计数字化转型。教育经费统计制作方法。 重点加强统计调查方法综合运用和队伍建设。
问: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 《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统计质量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为提高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质量,《意见》按照《国家统计质量保障框架(2021年)》等要求,在完善统计标准、保证数据质量的基础上,从源,并提出“四个严格”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统计责任。 要按照“统一部署、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预防和惩治教育领域统计工作中统计弄虚作假的责任制度,坚决坚守不做假账、不制造假数字的底线。 。 二要严格执行业务流程。 要进一步明确教育经费统计全流程各环节的工作任务、职责分工、质量要求和进度安排,确保教育经费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严格数据审核。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四级教育经费统计审核制度,加大汇总数据审核力度,确保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四是严格质量考核。 要通过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问:如何落实《意见》要求?
答:为确保各项要求有效落实,我们将会同国家统计局、财政部等部门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 近期,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将召开全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和教育经费统计推进会,同步部署当前财政性教育投入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和未来时期。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 教育部、财政部计划近期组织三期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培训,加强政策解读,提高统计业务能力。 三是制定配套措施。 落实《意见》相关制度建设要求,研究制定国家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程序,研究建立教育经费统计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制度等。四是开展研究指导。 及时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了解各地《意见》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完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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