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11月24日,诺亚财富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歌斐)和上海紫燕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燕汽车)对承兴与京东的诉讼当日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
2019年,诺亚财富率先揭发35亿“承兴系统”诈骗案,震惊资本市场,并卷入多起法律纠纷。 前述两起相关案件是诺亚财富“踩雷”后采取的相关措施,京东也作为共同被告之一意外卷入其中。
多位购买诺亚财富相关产品的投资者告诉界面新闻,他们对诺亚起诉京东的行为表示不理解。 有投资者认为,诺亚是“以京东为挡箭牌,安抚人心、拖延时间”。 “刑事审判结果已经出炉,京东根本没有参与判决,民事诉讼只是借口,没有任何意义。”
目前,虽然上述针对诺亚的两起诉讼尚未宣判,但多位法律专业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诺亚财富向京东追债的情况并不乐观。 一是因为“承兴系”实际控制人罗静一审刑事案件已明确认定相关合同印章系伪造,京东员工也被“承兴系”员工扮演。 其次,诺亚财富拥有“内外配合”的员工。
界面新闻还独家获悉,早在2019年6月“承兴系”诈骗案爆发时,诺亚财富关键人物方某就已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投案自首。 2021年3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方某犯受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罗静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诺亚财富“关键人物”方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公开资料显示,1971年出生的罗静是香港公民,拥有3家上市公司:A股博信股份(600083.SH,现更名为“*ST博信”)、港股凯信国际控股(2662.HK,现更名为“良发展”)和新加坡主板承兴医疗(BAC)。
作为国内商界女性领袖俱乐部木兰俱乐部的成员,罗静曾被称为“商界木兰”,在资本市场颇有名气。 鼎盛时期的她曾于2017年、2018年入选商界木兰精英30强,甚至获得比格力电器董明珠更多的选票。
据界面新闻记者获得的罗静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于2022年11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承兴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判合同诈骗罪。 他因贿赂非国家人员而被判处无期徒刑。 罗兰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半,其他10名涉案成兴员工被判处三年零四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目前,罗静的刑事案件仍在二审中,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据界面新闻报道,诺亚财富部分相关产品的投资者已选择对诺亚财富提起民事诉讼。 但在“先狱后人”的原则下,这些民事诉讼仍处于中止状态。
界面新闻获悉,2023年8月,上海杨浦法院在审理投资人王某诉诺亚正兴相关案件后认为,因罗静、罗兰等人涉嫌诈骗案尚未审结,且该案的审理结果影响了案件事实及相关责任的认定,该案被裁定中止审理。 对此,投资者向界面新闻表示,“很痛苦。”
与此同时,界面新闻记者还独家获得了诺亚财富“关键人物”方某的刑事判决书。 方多次收受罗静妹妹、承兴系资金部部长罗兰贿赂200万余元。 早在2019年6月,“承兴系”诈骗案爆发时,方某就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投案自首。
2021年3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方某犯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判决书显示,方某自2015年6月起担任诺亚正兴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兴)投行经理、高级投行经理、团队高级副总监、团队高级副总监。他的工作职责是: 从事团队管理和产品筛选与开发。
2016年9月起,上海歌斐、众城公司、澄星公司开展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融资业务。 被告方某受诺亚正兴指派参与歌斐公司、中诚公司、诚兴公司之间的上述业务。 为扩大融资规模,加快融资业务进度,中诚公司、承兴公司实际经营人罗静多次指使员工罗兰向方某行贿。 方某利用职务上参与项目立项和业务推广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罗兰行贿,数额合计超过30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超过200万元。
2019年6月21日,方某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自首。 同年7月,方某取回赃款141万元。
回顾承兴300亿诈骗案始末,京东被诺亚财富当“挡箭牌”
回顾整个诈骗案,可谓“四假”,即假接待、假签字、假公章、假合同。 除了各种合同诈骗手段外,方作为诺亚财富的关键人物,还与罗静、罗兰“巧妙配合”,成为金融机构的“内鬼”。
2019年7月,诺亚财富首次爆料34亿敞口承兴国际,引起资本市场轩然大波。 随后,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像“雪球”一样受到影响。 湘财证券、“众智系”磨山保理、云南信托均参与其中。
判决书显示,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承兴公司先后与苏宁易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贸易。为京东公司)。 承兴公司将垫付资金为京东、苏宁公司开展采购业务。
同期,在罗静、罗兰的安排下,承兴公司利用其与京东、苏宁公司的供应链贸易背景,私自刻有罗兰的京东、苏宁公司印章,并由多名员工提供分别锻造密封件。 向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上海磨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磨山保理)提供购销合同、虚构应收账款等融资所需材料、上海诺亚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歌斐)等旗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云南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信托)、安徽中信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以下简称安徽中信)等单位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回购协议等合同。
承兴公司捏造合同后,在多名员工配合下,采取冒充京东、苏宁员工身份、拦截伪造应收账款债权确认文件等方式,让相关金融机构核实虚构的应收账款。 他信以为真,以此骗取融资资金,并在明知供应链贸易融资持续亏损、承兴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继续诈骗融资。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过往融资项目本息、银行贷款、支付各项费用等。
截至案发,湘财证券、磨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中信等公司共计被骗金额超过300亿元(以下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计算),实际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上述受害单位。 总计超过80亿元。
为什么这些金融机构不尽职调查、不以为然?
判决书显示,在罗静、罗兰的指使和安排下,承兴系多名员工在京东、苏宁办公地点使用伪造的工作证,冒充两家公司员工到受害单位约谈、交出资料、签订合同; 向相关金融机构展示虚假京东网页,提供虚假贸易数据、购销合同等信息; 拦截这些金融机构向京东、苏宁公司发送的信用转账材料快递,在材料上加盖虚假印章并发回受害单位; 开户假冒京东账户收款等,致使湘财证券、磨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中信的应收账款及债权转让自以为真实并按合同付款。 截至事件发生,损失总计超过88亿元。
雷雨过后,诺亚财富一方面向购买产品的投资者提供了和解方案,另一方面选择对承兴和京东提起诉讼,并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11 月 24 日。
民事诉讼称,上海歌斐、紫燕租赁均表示收到了“京东”出具的盖章版《应收账款确认函》。
关于京东是否已确认转让函。 根据罗静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三组证据第五条显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出具的《情况陈述》、京东提供的《说明函》、合同印章式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查询材料、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证书》及相关邮件截图确认指控承兴公司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上海歌斐融资。
此外,京东从未收到承兴公司为上海歌斐融资使用的21份《应收账款确认函》,也未在收据上盖章。 相关《购买合同》并非京东的合同号。 向检验鉴定机构提交的部分《通知确认函回执》和59份《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函(回执)》上的“京东合同专用章”与检验鉴定机构印章相同。与京东提供的样品同名进行比较。 文字不是用同一印章盖印而成的。
而且,根据判决,京东等公司的工作人员均未参与或知晓承兴系的欺诈行为。 所有涉及京东的诈骗案都是承兴系人员通过伪造工牌、冒充身份、利用快递员等方式实施的,并在歌斐基金团队高级副主任方建华的配合下完成。
对此,多位法律专业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诺亚财富向京东追债并不乐观。 一是因为“承兴系”实际控制人罗静一审刑事案件已明确认定相关合同印章系伪造,京东员工也被“承兴系”员工扮演。 其次,诺亚财富拥有“内外配合”的员工。
不少购买诺亚财富相关产品的投资者也向界面新闻表示,对诺亚起诉京东的行为表示不理解。 有投资者认为,诺亚是“以京东为挡箭牌,安抚人心、拖延时间”。 “刑事审判结果已经出炉,京东根本没有参与判决,民事诉讼只是借口,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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