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恒大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恒大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同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简称“发行人”)被提起诉讼或仲裁、未清偿到期债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金额(未经审计)及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末,涉及发行人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案件共计2002件,标的额总额约4707.55亿元。 截至2023年10月末,发行人未偿还到期债务累计约3013.63亿元; 此外,截至2023年10月末,发行人逾期商业票据累计约2059.33亿元。
同日,恒大地产发布控股股东诉讼信息公告。 公告称,中国恒大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了“诉讼信息”。其称,中国恒大注意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11月28日发布的有关旗下子公司金碧地产的公告,并向包括中国恒大在内的中国恒大表示,其20亿元存单质押担保均由银行强制执行。 及3家关联子公司拟收回约19.96亿元及暂定利息约1.52亿元。
公告称,中国恒大及相关子公司尚未收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金碧地产提起诉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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