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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通报8起隐性债务问责案例国企替政府垫资做事

编辑:搜虎网      来源:搜虎网      债务   隐性   财政   问责   违规

2023-11-07 03:04:14 

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国务院制定实施一揽子减债计划,财政部强调落实一揽子减债计划。 目前,地方政府已发行专项再融资债券超过1万亿元,用于置换隐性债务、化解风险。

11月6日,财政部披露了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显示隐性债务查处问责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出了防减债、增新债的重磅信号。

地方政府举债的合法渠道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地方违规举债、违规举债,形成巨额隐性债务,引起中央高度重视。 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等近年来采取了严格监管措施。 隐性债务增长势头初步得到遏制,但非法举债行为仍时有发生。

为此,近年来,财政部多次公开曝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相关案例,警示地方政府切勿突破违规举债红线。

时隔一年多,财政部再次曝光2022年以来查处的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件,涉及22个市县,涉及新增隐性债务约4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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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披露的8起案件中,湖北、广西新增隐性债务规模较大,均超过百亿元。 办法是让国有企业为政府垫付资金。

据财政部通报,2008年以来,随州市、咸宁市、鄂州市及其所属华容区、荆州市及其所属荆州区、宜昌市及其所属宜都市、黄冈市黄梅县、恩施市恩施州市、荆门市钟祥市等地人民政府,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襄阳东金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湖北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原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湖北省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与其他3家省属国企签署协议,三家企业将垫付资金,用于承担城市综合开发、一级土地整理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业务,当地政府使用土地收益用于偿还公司的开发成本和适当的利润。 2018年8月至2021年6月末,新增隐性债务214.8亿元。

2016年2月起,广西柳州北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东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会议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垫付资金负责一级土地整理开发、代理土地征储等应承担的业务。由财政预算安排。 2018年至2021年6月末,新增隐性债务176.95亿元。 此外,陕西省西安市通过国有企业债务融资新增隐性债务26亿元。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政府投资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先有预算,拨付资金,然后才能开工建设。 但国有企业等建设单位不得垫付资金建设政府投资项目。 国有企业垫付资金是非法新增隐性债务。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得违法违规作出财政担保决议,各级政府不得通过企业事业单位举债,各级财政部门不得发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担保承诺书。 国有企业、融资平台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除了地方政府仍向国有企业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举债筹集非法债务的普遍做法外,财政部还披露,银行等金融机构违规主动提供资金,助长了地方政府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隐性债务增长。

据财政部通报,2020年,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认为西安河湖水系保护治理项目还款来源为中央、省、市政府。市、区级水利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融资及相关服务,最终新增隐性债务12.76亿元。 2020年7月至8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辖内相关分行违法违规为地方政府和部门提供融资及相关服务。 截至2021年6月末,贷款余额形成新增隐性债务4.71亿元。 元。

温来成表示,这说明地方政府新增了隐性债务,一些金融机构也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银行清楚地知道发放上述贷款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这种行为从而促进了隐性债务的增长。 因此,隐性债务治理需要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的协同,强化监管问责。

2018年以来,为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各地稳步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去年,财政部表示,存量隐性债务已化解三分之一以上,隐性债务风险稳步缓解、总体可控。 但一些地方政府虚假去污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 主要方式是用新债偿还旧债。

据财政部通报,2021年1月至6月,景德镇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和融资租赁等方式获得资金、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资金3.43亿元,12笔到期隐性债务被清偿并作为债务处理,造成不真实债务3.43亿元; 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短期融资券筹集资金和债务融资工具。 12.05亿元募集资金、棚改贷款预支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偿还到期隐性债务,并作为转债处理,造成不真实债务转债12.05亿元。

目前,我国对地方债务问责采取的是后向追究责任和终身追责。根据上述财政部通报,上述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相关国有企业负责人、金融机构人员涉及隐性债务追究的机构均已被追究责任,包括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教育、训诫、警告、记过等。

比如,时任柳州市委书记的郑某受到党内警告; 时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的吴某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时任西安市市长上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吴某某受命书面检查并作报告。 中国农业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也分别被处以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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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来成表示,从这些处罚来看,其中不乏市委书记、市长等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这也说明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严重性和复杂性。

财政部表示,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政绩观念偏差、纪律意识不严。 在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有令不遵、有令不从的现象。 不断贴现变法,严重影响防范和化解债务隐性风险的有效性。 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充分体现了对隐性债务问题实行终身问责、倒推责任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郑春荣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地方政府应该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对转型不彻底的城投公司要加强监管,防止其成为地方政府非法举债的“傀儡”。 地方政府要严格基础设施项目审批,从源头消除隐性债务风险。 国家还要跟上对金融机构和市场中介机构的制度处罚和个别取缔,彻底消除非法借贷的“产业链”。

广东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中央采取了坚决的问责行动,重点惩罚地方政府要求国有企业承担不合理投融资职能和金融机构违规提供融资的行为。从供给端和需求端遏制新的发展。 债务增加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对遏制隐性债务无序扩张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更好地实现了发展与安全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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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恒表示,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地方债务“终身问责、报复责任”。 今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制度体系。 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上,中央从注重结果转向注重流程和制度建设,有利于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债务和金融风险可控。

温来成表示,目前一揽子减债计划正在实施,其中包括发行万亿级专项再融资债券。 此外,国家还增发了1万亿元地方国债,并将在明年提前对部分地方政府下达新的债务限额。 结合此次公开曝光的隐性债务问责,这表明地方债管理仍坚持“开前门、堵后门”的思路。 不仅利用地方合法举债资金扩大投资、补短板、促进经济增长,而且对非法举债行为进行处罚。 严格问责。

今年8月底发布的《国务院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明确,财政工作的重点之一是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定期监督考核,坚决查处新的隐性债务行为,追究终身问责和逆向追究责任,防止新债务同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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