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类公共资源须实行市场配置 财政部门解读新修订的《厦门市市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规则》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哪些公共资源项目须实行市场配置?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有哪些规定程序?昨日上午,厦门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纪豪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解读今年新修订的《厦门市市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规则》(以下简称《配置规则》)相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近年来,厦门公共资源配置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以2019年为例,资产出租出售等项目底价为3.6亿元,总成交价为4.38亿元,超出底价收入达0.78亿元,溢价率21.67%。这主要得益于厦门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行先试。纪豪表示,厦门在2011年就出台了全国首部关于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法规 上一条: 厦门:危私房翻改建 “五原”不可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