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南京、西安等省会城市尚未推出企业对公抵押贷款业务。
多地放宽“企改公”政策
据悉,“企转公”是有住房公积金存款的职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一种方式。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公积金政策规定,“企转公”并非住房公积金必须开展的业务,而是减少商业贷款的强化服务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款压力。
据大湾新闻10月8日报道,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对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休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回应,涉及多个热点问题在民生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省住建厅指导淮北、苏州、淮南、滁州、铜陵、安庆、黄山等有条件的城市开展“企转公” “ 商业。 该部门将继续指导有条件的城市,积极开展“企业转公”住房公积金业务。
10月30日,安徽芜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芜湖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转商公办”条件为:
据芜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企业对公”贷款方式有两种可供选择。 一是“先还后贷”方式,即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企对公”贷款并审核通过后,即可结清原有商业贷款,解除原贷款抵押,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二是“贷转贷”方式,即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企对公”贷款并经审核批准。 商业银行配合办理抵押贷款实施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向指定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 贷款账户抵消原来的商业贷款。 市民在选择此类贷款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的差额必须由申请人自有资金提前解决,或者向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银行。
在安徽蚌埠,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取消了商转公贷预约审核制度。 公积金缴款人只要满足几项基本要求就可以申请。
在江苏徐州,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即“企业转公”业务已于10月16日恢复。
江西赣州也于10月7日起恢复全市“企业对公”贷款业务。
浙江金华的政策更加便民。 10月16日起,浙江省金华市实施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并首次推出“按揭贷款”方式,进一步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 根据《金华市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推出“按揭转贷”后,购房者可直接申请转转公积金贷款并偿还全部或部分商业贷款,今后购房者将不再需要自行筹集资金来偿还商业抵押贷款。
上海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10月15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项政策其实不仅仅是从浙江省的角度出发,从整个公积金层面也做出了一些创新” 。 应该说,今年以来,我们在降低房贷利率、降低购房成本等方面,公积金相关政策有了一些比较大的创新。”
不少省会城市尚未开业
江苏部分地方已恢复“企业对公”业务,但南京尚未启动。 据扬子晚报报道,主要原因是南京公积金提取率较高。 据介绍,“企转公”通常需要借款人使用自有资金或筹集过渡资金,征得商业银行同意,结清商业住房贷款后才能办理。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表示,部分城市因贷款发放下降,推出了“企改公”业务,导致公积金利用率较低。 但他们已经设立了“首贷首置”,或者所借房屋产权已在一定期限内转让。 期限内(如两年)及其他限制条件。 近年来,南京市职工使用公积金购房的需求旺盛,公积金提取率达到80%左右,导致贷款发放资金短缺。 因此,南京市目前不具备探索“转公”的条件,以确保正常的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受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公积金贷款是有保障、相互支持的。 贷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尚未使用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主要保障贷款购买首套房和改善型住房群体。 南京公积金中心在官网表示,今后将围绕贷款资金归集、提取、使用等方面,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确保公积金互助优化。
据陕西卫视新闻9月报道,不少市民都在关注西安个人住房“企业对公”贷款的消息。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陕西监管局下发《关于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复函》。 内容提到:建议房管部门在西安开展“企业对公”业务。 据调研,陕西各城市已基本开通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但西安市尚未开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统计数据显示,西安市个人住房贷款存量较大,截至6月底占全省总量的69.13%。 西安设立“企业对公”业务,将大幅减少员工存款还款。 对稳定房地产市场、恢复和扩大我省消费市场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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