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新能源乘用车方面,共涉及2家企业2款车型,涉及零部件参数与《公告》登记参数不一致、设备质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等问题。
通知全文如下:
为规范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中,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7家企业的7款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 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
(一)新能源乘用车,共涉及2家企业2款车型,涉及零部件参数与公告登记参数不一致、设备质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等问题。
(二)新能源客车,共涉及4家企业4款车型,涉及零部件参数与《公告》登记参数、内饰材料燃烧特性、整车绝缘电阻值不符涉水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等。
(三)新能源卡车,涉及1家企业共1款车型产品,涉及零部件参数与《公告》登记参数不一致。
二、对于上述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督促企业查明产品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 (编译/汽车之家 张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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